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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息自由观察:农民工转发微信被判刑

2018年02月25日 综合新闻 ⁄ 共 78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管爱花转自博讯网

张庭长您好!

我是何远坤的远房亲属陈卫,与您通过一次电话。我曾两次去过台前,元旦前案件移送法院后我和我先生与叶庭长有过面对面的交流,表达了我们愿意委托徐律劝何远坤认罪、律师改无罪辩护为罪轻辩护的意见,以获得对何的从轻处罚。昨晚从徐瑞年律师处得到消息:何远坤被判一年六个月,是她看到的,估计法院下周会向何宣布。我觉得在何已被关押近半年且已认罪的情况下,这样的刑期判得太重了!不知是否还有更改的余地?我个人认为判半年拘役或一年缓刑更为恰当。

理由有三:
1,全国范围内的类似案件,多以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20天以内处理,最长的是释大成案,关押130天后取保。何远坤已是目前所有类似案件中关押时间最长的了,如果再获1年6个月的实刑,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
2,何只是在网上转发信息并未原创,他是一民工,低学历、低文化,根本就没有判断网上信息真伪的能力,而且他也是官方意义上真正的低端人口,未婚、贫穷、长年生活在贫困的山区、家中只有一个88岁高龄久病卧床的老父亲,他在网上转发的信息影响有限,根本不可能造成所谓的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
3,在网上转发敏感贴子的人很多,一般都是被删贴或封号处理,为何何远坤能在长达几个月的时间里转发几百条敏感信息没被删贴或封号,有关部门是否也应承担责任?

徐律说法院告诉她之所以判得重,是因为何转发的信息涉及攻击毛周朱的言论,这就让人大惑不解了!众所周知,在网上攻击毛最厉害的是茅于轼老先生和袁腾飞老师,他们至今都安然无事,而一个没文化的只是转发信息的农民工却有事了,岂不笑话?

按理说何的案子没有理由不公开审理,又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只是“寻衅滋事罪”,但为了不给你们添麻烦,我们也没说什么,如果我们的忍让换来的是这样的结果,就实在让人愤怒!

张庭长,法院现在可是终身追责制,你判的案子要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我们将保留终身追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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