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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暴政侵权动态简报第132期 (2018年2月10日)

2018年02月10日 综合新闻 ⁄ 共 304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从2017年2月2日(周五)到2018年2月8日(周四),本组从维权网、民生观察网、六四天网、博讯网、自由亚洲电台、权利运动等网站共搜集到12条人权迫害事件的消息(不完全统计),主要可分为以下5类:

消息性质 数量

任意逮捕、关押、失踪 1

公民维权与行动 7

酷刑和其他残酷、非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2

侵犯言论自由 2

侵犯宗教信仰自由 1

注:一条消息可能报道多件暴政侵权事件。

二,以上事件的受迫害者至少300人,已知姓名的包括以下18人:

知名人权律师隋牧青、 原湖南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法官 郭佑先 、河北承德维权人士裴国动、洛珠嘉措 、纪斯尊、 萧英发、 赵素利、 林炳兴、严兴声 江智安、贺清敏 、熊凤莲、吴宏福、张秀屏、林善忠、卓道明、 廖俊、 石立琴、 张广红

三,以上这些人权迫害事件的责任人中,已知姓名的有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 齐扎拉为代表的 7人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 齐扎拉

福建省长 于伟国

佛山市长 朱伟

武汉市长 万勇

福州市长 尤猛军

广州市长 陈建华

河北承德上板城监狱11监区干警张尚

四、本周特别关注

1,刘正清律师:黄琦案情况通报(维权网)

隋牧青律师因被司法行政拟吊照的影响,于2018年1月27日下午给我来电要我接手办理此案。我因近期心力憔悴,称想休息一段时间。后黄琦妈来电称是隋律及四川朋友的极力推荐,希望我代理此案。我告我很忙,没时间代理此案。第二天黄妈又来电告此案已起诉到法院了,黄在看守所的身体状况她一点也不知道,很着急!希望我尽快来成都见黄琦一面。我则要她到附近找一位律师。第三天(2018年1月30日)上午黄妈又来电催我到成都见黄琦。我因2018年2月7日上午揭阳一信仰案要开庭,便答:7号晚上飞成都。订好机票后,揭阳法院突然来电告改期开庭。我便将机票改签为3号下午飞成都。

2018年2月5日清晨5:30随黄妈等人租车从成都至绵阳看守所会见黄琦。告知黄琦隋律拟吊照由我接替之事后,黄除向隋致歉、致谢外,还向关心他的朋友致谢!黄告:其身体状况还是如以前一样俘肿,只是没以前那么厉害了,最近2个月其身体检查:肾功肌酐指数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为:257、187、180。入看守所至今只拿到了家里送的钱800元,还有14000元警方扣着没给他,母亲送的两床新被子,只收到了一床。

下午到绵阳中院拟复制黄琦案卷材料。向经办法官周立青递交法律手续并要求阅卷。因我的钢笔丢了,周非常“客气”地送我一支笔,并称此案是国家机密案要签保密协议。我说没问题。周又说他们通过检察院复制后再将光碟给我。我说我不一定要光碟,我可以拍照,我晚上还要飞广州。周说你事先又没预约,不是你说要复制就马上给你复制,并约第二天下午13:30来复制。心里暗忖:拍照与给光碟不都一样吗?何况拍照即走人于他们不更省事吗?凭我多年的经验,其中必有蹊跷!为了不影响明天能顺利拿到光碟及破解该蹊跷,我隐着性子不与周理论!

第二天(2月6日)上午再去绵看会见黄琦,下午准时(13:30)到周办公室。周要我签保密协议,我即签。后,周将案卷材料搬到茶几上让我看(一边等光碟)。黄琦妈也和我坐在茶几边。周法官明明看到黄妈坐在我旁边,也不提醒要她走开。我出于对党国的无限忠诚和保守国家秘密的高度政治敏感,同时也是出于自保,怕早已准备好的摄像头逮过正着!我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黄妈已85岁了,非法律专业人士),即要黄妈坐到别处!

为了破解这个蹊跷(只给光碟不让拍照),我便将光碟放在事先准备好的电脑进行核对,发现光碟中有一卷标明为“起诉意见书(一审公诉案件)”,心想“起诉意见书”是应入法律文书卷,怎么会单独成一卷呢?这样就更加引起了我的警觉——便对案卷中的每一卷进行核对。当核对到光碟标明“第6卷”时发现与之对应的纸质证据卷(封面标明“证据卷六”)不一致。我便问周法官:这是怎么回事?周告:此卷是国家绝密卷,律师只能看,不能复制,也不能摘抄,要我找四川保密局。此类案子我已办多了,我是不会按其预设的节奏跳舞的!!于是我就平静地说:“你给我的光碟能不能任意删除其中的内容?”。周答:“该光碟是不能删除里面的内容。”,我说:“这样就好,不要说是我自己删了,到时说不清。”,接着仍平静地说:“此案不让律师复制全部案卷材料,肯定是要搞到最高院的,我不会跟你争吵!既然签了保密协议,难道还有绝密、机密之分吗?况且封面上盖的印戳也是机密。”说完甩手就离开了周的办公室。

2,蔺其磊律师:秦永敏先生案件进展情况通报(维权网)

2018年2月8日8:40分,我到武汉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秦永敏先生,我是第一个递交材料,不用登录系统,但等了约40分钟,秦永敏先生才到会见窗口,他说:今天是拿我号房钥匙的管教有事耽误时间长了,但我看出一个规律,每次你们律师会见,看守所都要给国保打电话,国保同意才安排会见,有的时候律师下午会见迟了,看守所打电话时国保下班了就不让会见,到第二天国保打电话问昨天的会见情况,看守所就没法汇报,据此得出其实每一次律师会见都是国保在背后同意后,看守所才安排会见的。真是奇葩啊!

秦永敏先生讲了审判长和合议庭其他人在2月5日来提讯他了,要和他核实一些卷宗中的证据 ,因对法官明显违法行为的不满,和他们产生了一点冲突。“因为法官总是找不到自己的定位,不能履行居中裁判的角色,我和他们沟通很不通畅,反倒是本来应该是控辩对立一方的公诉人,因为公诉人的态度和素质,我们交流的很好”,接着秦永敏先生也讲了2月7日本案公诉人也来“提讯”(因为案件已经到法院审判阶段了,公诉人不能提讯当事人了,故此秦永敏先生质问“你们的提讯证怎么开出来的[呲牙]”),公诉人主要和他讲了“国外有辩诉交易,咱们有认罪认罚的制度”,被秦先生以理以法驳回去了。

另外秦永敏先生还和我交流了他所创作的一篇《武汉赋》,因武汉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窗口的两层密密铁丝网,交流全靠嘴说,我也又一次见识了秦永敏先生的才识和惊人的记忆力啊!

2月5日上午,秦永敏先生收到本案的第N次延长期限通知书:审限从2月6日延长到5月6日。真是佩服了刑诉法的制定者关于“最高院批准延期没有次数规定”的规定啊!

言还在语,意犹未尽,不知不觉已到13时了,再次表达了友人对他的佳节祝福后,我们结束了这次会见,看到秦永敏先生爽朗的神态,这那像是在坐牢的人啊!为他也为每一个良知公民们祝福吧!
3,隋牧青律师:拈花时评张广红案通报——张广红已被起诉

今天(2018年2月5日)上午9.30—11.50,我于越秀区看守所第四次会见了张广红。

张广红称其案已于一月三十一日左右移送越秀区法院起诉,法官尚未提讯。据说其案已由侮辱(习总)罪修正为侮辱(党和政府)罪。

张广红腿部牛疮已痊愈,目前在看守所内的权益、健康状况均普通正常。

我告知张广红因面临吊照处罚,这将是最后一次会见。张广红闻言有些吃惊,同时表达了惋惜之情。或许感觉其案也是拖累我被吊照的因素之一,张广红有些难为情。我告诉他,我被吊照即使确证与你的案件有关,你也不必有任何歉疚,表示同情即可。我们都是独立的责任个体,相互之间是委托关系,我对自己的执业行为承担责任和后果,与他人无涉。我之行事均系出于个人志趣,纵然客观上为他人、社会有所付出,也无需自我感动、夸大。

在详细讨论了后续辩护人选及相关辩护策略后,我告别张广红离去。

今日广州阳光明媚,一扫多日阴晦,但我心情灰暗依旧。这很可能是我执业生涯的最后一次会见,难免有些感伤!

隋牧青律师,2018.2.5

中国民主党 中国暴政侵权观察小组 孙艺 许英玉 忻伟忠 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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