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长明转自中文网“我孩子的班主任让大家匿名投票选出最调皮的学生,票数最多的那个学生就要坐在讲台旁边的"特座"上,我们做家长的觉得老师这样做很不好。”近日,西安一位家长气愤地向记者投诉。这位家长说,孩子就读于西安市东郊一所高中高一二班。(1月15日《华商报》)
调皮学生确实让人头疼,老师批评教育学生,无可非议。但是老师对调皮学生行使批评教育权不意味着可以歧视学生。老师可以用民主投票的方式管理某些班级事物,但是老师要挟学生匿名投票选出最调皮学生,看似一种民主形式,其实是老师滥打“民主”旗号,导演教育软暴力。对此,不仅被票选出来的学生不满,其他学生和家长也有话说。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老师组织学生投票选举调皮学生,将其打入另类,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歧视行为,与素质教育宗旨与教师师德背道而驰。
从契约的角度讲,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家长与学校之间达成了委托监护关系。老师有义务履行委托协议,保护好孩子的受教育权。老师以投票的方式给学生贴调皮标签,安排所谓的“特座”,实质是一种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老师或许会反驳:我们经过了民主投票表决,这是在执行“民意”。但是这种由老师一手导演,建立在侵犯他人权力基础上的伪民意根本经不起推敲。
奥地利心理学家洛伦兹在《攻击与人性》一书中说:“民主意味着参与的个体愈多而且群体的力量愈强时,坚决离群的行为也就愈少。”少数服从多数虽是一种民主形式。但是学生的受教育权不适用于“少数服从多数”。即便多数学生投票选某位学生,但是如此“民主”投票干扰了他的合法权利,把他推向了同学的对立面,让他心里蒙上阴影。实际上是一种多数人暴力,这样的“民意”显然难言合理、公正。学生的受教育权就这样被老师导演的“少数服从多数”闹剧屏蔽掉了,十分可怕。
从教育的角度讲,教师组织学生投票选举调皮学生是一种教育失败行为。虽说调皮学生较难得到老师的喜欢。但是,“十个指头有长短”,调皮学生考验着教师智慧与教育艺术,教育好调皮学生是教师的工作职责。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漂亮的孩子人人喜欢,只有对丑孩子的爱才是真正的爱”。 不知这位老师以为然否?
投票选举调皮学生的弊端显而易见。如此做法会深深刺痛孩子的自尊心,并让孩子产生逆反、孤僻心理,甚至给孩子终生留下阴影,不利于孩子成人成才。教育有句名言“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调皮学生并非无可救药。老师应该与孩子多做交流与沟通,试着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追寻他们调皮捣蛋背后的心路历程,找到打开他调皮大门的金钥匙。
在素质教育不断深入人心的今天,老师更应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一切从学生的根本利益出发,让全体学生感受到学习的快乐,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而不能粗暴践踏学生的自尊,把调皮学生打入另册。
说到这里,我想起前几年的一件往事。洛阳孟津西霞院初中初一学生雷梦佳,与其他班女同学打架。班主任组织全体同学投票,决定是让雷梦佳留下学习还是请家长带走教育一周。大部分同学投票将雷梦佳带走。结果雷梦佳投渠自尽。
雷梦佳之死教训十分深刻。然而,某些学校某些老师仍然没有吸取教训,“投票”闹剧还在继续上演。这尤其让人痛心。更值得拷问的是,除了投票选举调皮学生以外,还有多少违反教育规律、伤害孩子心灵的错误做法在被一些教育者沿袭,腐蚀着教育的明天呢?这实在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