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恒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南京自焚事件反映出的人权问题
2003.09.23
(特约评论员的文章只代表评论员个人的观点)
8月21日南京发生令人震惊的悲惨事件:被拆迁户翁彪在拆迁户办公室引火自焚,当时在场的七名拆迁办官员也被烧伤。翁彪是在回家时看到自己的房屋被推土机铲平,全部家当化为乌有,妻子和老父身带伤痕,卧身废墟后愤而前往南京的拆迁办公室的。当时办公室内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知道,有关方面对此讳莫如深。目前已知的是翁彪烧伤非常严重,烧伤面积达98%,深度烧伤达78%,仍然处于抢救阶段。拆迁办公室官员也有一人烧伤严重,情况据说也是不容乐观。
虽然事发之后,南京政府不许采访报道,还是有些媒体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并予以报道揭露。居民说拆迁先锋队一直在骚扰滋事,掀瓦砸玻璃,将粪便丢入居民家中。强行拆迁中行同土匪抢劫。不仅房屋顿时夷为平地,全部家财也是一扫而空,不是被砸得稀烂,便是落入了拆迁人员的腰包。即使是小孩责问他们,也会遭到暴打而血流满面。其实拆迁中自杀或伤残至死已屡屡发生,民众说这样的拆迁不制止,自焚甚至更严重的事件,也必然会大量发生。
南京发生的翁彪自焚的惨剧,并非是南京的个别现象,实际上,拆迁中的悲剧也是中国大量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
中国正在快速发展经济,拆迁兴建各种民用、商用和企事业的建筑在中国大中小城市和农村遍地皆是。有人说中国现在就是一个建筑工地。这些建筑离不开建筑用地,拆迁住房和购买农村用地,是获得建筑用地必须走的第一步。悲剧的原因全在这第一步,因为用地一方和使用权所有人之间没有平等的商业交易地位,如何购买补偿或其他交易形式的条件数额,全是用地的建筑商一方说了算。房屋或是土地使用权拥有人只有接受顺从,否则下场便是遭到暴力和对人身财产的侵犯。
形成这样不公平非贸易拆迁购地的状况,中国政府等国家机构负有无可推卸的直接责任。中国政府及其相关的机构在这本属商业交易活动中,完全成了用地的建筑商利益的支持、保护者,不仅纵容默许建筑商采用恐吓骚扰和暴力,强买强卖,而且动用公检法对其保家护航,这就使房屋或土地使用权的拥有人遭受人身和财产侵犯之后,公安警察视而不见,甚至本身就是侵犯的参与者。检察部门也是视而不见,不监督不追究,法院或是不受理控诉或是判决控方败诉。所以中国目前在拆迁用地的被拆迁户等使用权的拥有者受到侵害后,根本没有任何可以寻求公平正义和法律保护的途径。
象上海帮助打官司的律师郑恩宠,反而被莫虚有的罪名逮捕而被审判,郑恩宠长期代理数有百计的被拆迁户弱势群体,维护权益打官司,举证揭发类似周正易这一类暴发户和政法部门非法侵权谋利,郑恩宠也因此被上海大量的权势官员所仇视,遭受到剥夺律师的执照,威胁、骚扰和监控等迫害。今年6月,他更被以莫虚有的罪名加以逮捕和审判。可见帮助被拆迁户的律师难融入中国社会。
被拆迁户中不断出现自杀,甚至自焚的状烈之举,展示被拆迁者叫天不应,呼地不灵的痛苦无奈程度。从中国社会被拆迁户的境况不难看出中国的人权何其缺乏保障。中国政府总是向国内外宣称人权最重要的是生存权,中国目前人权状况是历史上最好的。但是真正涉及中国民众生存权时,中国政府对这最重要的人权似乎也无所谓,而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尚且如此,正好说明中国绝对需要健立确保人权社会体制,不能满足于所谓的"目前已经最好"。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刘青所作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