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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株连迫害的扩散和泛滥说不
| 2008-07-21 11:57:02 | 辛可
2008年,眼花缭乱的焦点新闻让受众应接不暇,面对部分民众“幸灾乐祸”的观望和当局杯弓蛇影的打压,我更乐于看到中国社会中出现积极的变化——比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瓮安事件发生后的谈话,但是,不得不承认,政府的权力运作过程中,存在太多令人失望的地方,其中,有两条新闻引起了我对株连迫害进一步扩散的担忧:杨佳袭警案发生后,杨佳的母亲被上海警方带走“协助调查”,迄无任何消息;奥运当前,《新京报》报道称“公路旅客进京将逐一安检,一人无身份证全车遣返”,这一报道立即遭到河北警方的否认,但河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对此一报道的“否认”却语焉不详,并无详细解释,反观《新京报》的报道,“一人无证全车遣返”的说法来自河北涿州公安检查站安检一线工作人员,因而具有相当的可信性,考虑到政府在处理某些敏感问题上常有言行不一的做法,有理由怀疑这是一种不公开宣示、却会被实际执行的规定,一线安检人员很可能通过这种不公开宣示的政策迫使入京车辆的驾驶员逐一检查乘客的身份以减少其工作量,经验告诉我们,对官员的表态,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对此,我们尚需拭目以待,而且,这样的传闻并非孤例,《京华时报》报导,北京将实行市场间违法经营者联动惩罚机制,如某一商户售假,与其同一个市场的商户如发现需举报,否则也会受处罚。
严格说来,“一人无证全车遣返”和联动惩罚应属于连坐,狭义概念上与株连有一定区别,株连主要是针对具有血缘关系的无辜者的惩罚,连坐的惩罚则主要依据与“违法者”地理关系上的相近性实施,但株连也好,连坐也好,均违背了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罪责自负,现实表述习惯上,人们也往往不加过细的区分,本文依一般表达习惯,将其统称为株连。
之所以特别关注这一问题,是因为我们看到,如果公权将惩罚的鞭子抽到无辜者身上,整个社会几乎毫无抵抗之力,也就是说,株连与否,全赖于公权是否觉得这样的株连是有必要的,一旦它决定采取株连,那么,法律也好,舆论也好,全都束手无策,只能听凭权力者将株连的范围扩大,一点点蚕食现代法治和文明的空间。
改革开放三十年后谈论当下社会与三十年前“政治文明”孰优孰劣似乎没有太大意义,很少有人怀疑我们比三十年前的社会成员享有更多的自由空间和公民权利,但是,如果权利和自由不是来自于政治制度的保证,而立足于政治人物的自觉和赏赉,那么,这样的权利和自由显然是没有保障的,株连现象的回潮和一步步蔓延就是一个明证。
株连是古老族刑的变形产物,在漫长的皇权统治时代,一直是朝廷律令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国建立之后,株连不再作为一种法律原则而存在,但由于传统习俗的影响,株连迫害虽有减少,却始终不曾绝迹,毛泽东时代为株连提供了全面复辟的机会,整个毛泽东统治时期,几乎所有的阶级斗争都有株连紧密相伴,株连迫害登峰造极,甚至发展到刚出生的婴儿便被界定出一生的罪与罚,血缘亲友关系成为很多人长期的梦魇。
文革是株连大范围扩散的时期,却也为株连迫害的式微创造了契机,文革中,原革命阵营中的大量官员因权争失势而连累家人沦为社会另类,如今的党国大员如习近平、薄希来、邓朴方等人都曾深受株连之害,或造成肢体残疾,或沦为乞丐,或失去升学和工作的机会。正是由于这些革命功勋家庭被迫与“地富反坏右”家庭一起品尝了株连之苦,文革结束后,随着“老干部”重新掌握权力,中共高层基本形成了反对株连的共识,加上以胡耀邦、赵紫阳为代表的中共开明派对改革进程的主导,一段时间内,株连基本不再构成对无辜者的伤害。
六四导致了中国历史进程的转折,但总体而言,六四后的政治迫害在强度上较毛泽东时代大为弱化,对政治异议者家人的株连虽然再次沉渣泛起,但由于整个八十年代思想解放的惯性作用,株连的范围和强度都是有限的,即使在此后的法轮功大镇压过程中,株连也没有成为主流,这首先是由于官方意识形态领域的大败退造成了权力的守势格局,另一方面可能也与政治强人仍旧残存的受株连记忆有关。
但自从九十年代起,株连政策借助于计划生育和强制拆迁而重新回潮。与政治迫害中的株连现象相比,计划生育和强制拆迁中的株连面对的不是一种政治势力或潜在的政治势力,更多地涉及经济利益,官员们不太担心这种株连会形成整体反动,最终伤及自身,因而就使其越来越肆无忌惮,而且,启动株连政策的按钮从中央政权转移到了地方官员手中,政绩和利益驱动下,针对社会中下层的株连轻易就会被动用,并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扩散和蔓延。
广西博白、山东临沂等地的计划生育工作显示了计生株连的范围之广,一人怀孕全家逃跑甚至连带几十个亲戚逃跑的荒唐事件在各地的计生工作中大量存在,各地甚至屡屡发生被株连者被打死打惨的恶性事件;至于非法拆迁中的株连问题,综观近年来的拆迁纠纷,基本可以说,哪里存在非法拆迁和暴力拆迁,哪里就有拆迁株连问题的存在,拆迁株连甚至比拆迁暴力更有效阻止了居民对房屋所有权的坚持,“嘉禾拆迁案”作为非法拆迁的象征,清楚地表明了拆迁株连的严重程度,但“嘉禾拆迁”绝非最严重的拆迁株连案例,在各地推行的非法强制拆迁中,政府大量动员当地整体权力体系的力量,以被拆迁人亲属的利益相要挟,用长达几个月乃至几年的时间,逼迫被拆迁人答应政府的拆迁补偿条件,在这一过程中,一般公务员作为被拆迁人的家属往往也成为拆迁株连的人质,其它株连手段还包括停发亲属养老金、老年补助金、不让被拆迁人的孩子上学、拿被拆迁人亲属开办的企业相要挟等等,可以说,一次强制性的非法拆迁,往往就是针对某些被拆迁人及其家属的全面战争。
令人不解的是,当株连已经如此广泛地影响人们的生活,株连的回潮却没有引起全社会足够的重视,尤其是考虑到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已成为株连重点侵害对象这个因素,不得不承认,株连政策的被侵害者没有表现出足够的警觉和抗争意识,这使得我们在不知不觉中逐渐丧失了权利空间,而人们原本可以对此表现出较强的反抗能力。
因为对株连缺少必要的警觉和抗争意识,这一野蛮落后的遗毒逐渐从计划生育和非法拆迁而向其它领域扩散,比如浙江省文成县的大学毕业生兰瑞锋报考公务员时,因为一个十多年没交往的舅舅处在刑事处罚的缓刑期而未通过政审,导致成绩名列第一的他失去了工作的机会,大连市《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合同制接线员招考简章》则直接规定“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不得报考”,而在一些农村地区,针对基层公务员的株连早已不限于计划生育和强制拆迁,在涉及集资、清债、群体事件以及其它官民矛盾纠纷中,一般公务员身份都可能成为要挟其亲属的有利手段,甚至可以说,他们成了最容易被株连政策绑架的人群。
除此之外,腐败官员失势时,其家人也很容易成为株连政策的受害者,如江苏阜宁县城管局市容科科长刘萍,在其岳父朱月琳(原阜宁县人大副主任)涉嫌受贿被立案后,遭到与朱月琳有矛盾的原阜宁县反贪局局长晏爱华的报复,无辜被关押五个月,其间遭受多种令人发指的摧残。这足以显示株连政策所侵害的对象已不限于社会底层。
杨佳母亲的“失踪”和奥运进京“一人无证全车遣返”的规定可能都只是特例,但它强烈而及时地提示了我们株连问题的严重性,让我们感到可怕的是,当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既无力抵抗,也无力掀起舆论抗争的声势,只能听凭官方权利的摆布,无论如何,相对于株连迫害的恶劣性质和株连迫害的广度,这样的状况是不正常的,株连迫害的非法性无庸争论,反对株连迫害的声音也会在体制内获得理解与认同,除了可以享受各种特权的少数官员,株连对中下层民众的伤害往往是没有选择的,任何人都可能遭受这从天而降的灾难,因此,全社会没有理由保持沉默。
与一般侵权事件不同,在官权的控制下,株连迫害的受害人取证十分困难,法律维权的成本之高、成功率之低,使人们很难寄希望于法律维权,目前而言,对抗株连迫害的最有力手段是舆论力量,这就需要我们保持一份警惕和愤怒的本能。我们不能等到灾难落到自己头上才意识到株连迫害的罪恶,聪明的做法是:在别人遭受株连迫害的时候,发出你自己的声音,以消除株连迫害存在的环境,这不仅是维护别人的权益,也是防范自身遭受无妄之灾的必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