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暴政侵权动态简报第127期 (2018年1月6日)
从2017年12月29日(周五)到218年1月4日(周四),本组从维权网、民生观察网、六四天网、博讯网、自由亚洲电台、权利运动等网站共搜集到23条人权迫害事件的消息(不完全统计),主要可分为以下8类:
消息性质 数量
任意逮捕、关押、失踪 10
公民维权与行动 4
侵犯公民权 7
酷刑和其他残酷、非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4
住房权 4
不公正审判 5
言论自由 5
宗教自由 2
注:一条消息可能报道多件暴政侵权事件。
二,以上事件的受迫害者至少3万4千748人,已知姓名的包括以下25人:
王全璋、冯正虎、杨秋雨、杨素利、达建兵、徐秦、孙东生、雪努班丹、吴淦、王云霞、余敬、巴忠魏、丁德元、张广红、陈风强、陈凤荣、陈凤明、江苏南通市 张宏泉老人、 洛阳 张葡萄、张文军、张志峰、毛红发、名为“风雨同舟”巴忠魏(音)、河北定州 刘敏杰、谢燕益
三,以上这些人权迫害事件的责任人中,已知姓名的有以北京市长 蔡奇 为代表的11人
北京市长 蔡奇
上海市长 应勇料
湖北省长 王国生
南通市长 韩立明
武汉市长 万勇
甘肃省长 刘伟平
广州市长 陈建华
珠海市长 江凌
西安市政协委员,陕西现代新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宋金典,陕西省、西安市的主要负责人孙青云、董军
四、本周特别关注
1,谢燕益律师:写在解除取保之后
今天(2018年1月4日)是我取保候审到期的日子,下午两点如约到密云城关派出所与天津专案组见面,办理了解保手续。这一年多事之秋,国宝、派出所干警找我谈话、传唤、维稳近二十次。8月21日,我曾依法提出过解除取保申请书,按照法律规定,对明知无罪的人应尽早解除强制措施。到今天总算是解保了,关押一年半,取保一年。
希望今后我和我的家庭能够不被打扰,得到依法的对待,我的合法权益和尊严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我希望那些维稳的力量不要再花在我和我的家庭身上了,不希望再有非法跟踪、监听、监控以及其他所有非法的维稳手段,像我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律师,手无寸铁仅靠自己的法律专业养家糊口,基于对人性的信任与期待,时而凭着良心说几句真话,而且从来都与人为善,我根本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格去危害什么国家安全、颠覆什么国家政权,真正有能力危害国家安全、颠覆国家政权的往往是那些手中掌握公权者,为了一己之私不惜曲解法律滥用权力。自忖多年来立身处世恪守依法、客观、独立的立场,不受任何人任何势力的影响,向来与人为善,我从来都不是一个问题,也不希望自己被制造成一个问题,我不是任何人的敌人,更不是国家的敌人。
我相信人性本善,人心向善是无条件的是绝对的,人作恶是有条件的,是有原因的,我相信包括体制内的当权者也不会愿意把这个共同的家园毁了,无端去伤害他人,一些当权者之所以屡屡侵害人权制造人道灾难,要么基于维护既得利益,要么基于愚蠢无知。
解保对我和我的家庭来说的确是件好事,但是不知为何心里并不踏实,没有安全感。没有安全感心里不踏实,我想这不只是我一个人的感觉,除非移民海外,我们的个人命运几乎不可能与这片土地、这个社会的好坏无关!尽管困难重重,基于对人性的判断,我还是有信心有耐心认为这个国家一定会好起来,社会的普遍觉醒、人性的普遍诉求包括体制内的正义法治力量大家人同此心,完全具备实现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中国的基础,不管无权者还是当权者人人都能够心存敬畏,尊重宪法、法律,那心里就踏实了!
谢燕益于2018年1月4日
2,燕薪律师、葛永喜律师:吴淦案会见简述:
燕薪律师:今天(2018年1月4日)上午我在天津市第二看守所会见了“屠夫”吴淦先生。经确认,吴先生昨天也已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自书的上诉状。会见持续了近两小时,整个过程中,吴先生谈吐从容,且始终面带笑容。谈到一审判决结果,吴淦表示感谢朋友们对他的关心,自己求仁得仁无怨无悔!
葛永喜律师:今天上午会见了“屠夫”吴淦。吴淦先生谈笑风生,从容面对被判重刑的结果。他说已递交了自书的上诉状,并在上诉状中调侃量刑太轻。若在古代社会,专制者会将他这样的谋反者颠覆犯凌迟处死五马分尸。今仅判他八年,恐难以儆效尤,反倒会成星星之火。我闻之窃笑,心生崇敬。他是一个真正的抗争者,既有坚定信念又能勇于付出。由于赶飞机,我只得提前离开,燕薪律师留下继续会见。
中国民主党 暴政侵权观察小组 孙艺 许英玉 忻伟忠 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