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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黑龙江省腐败观察:实名举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法院司法腐败案件(4)

2017年12月21日 综合新闻 ⁄ 共 62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学海 转自 天涯社区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法院司法系统腐败非常严重,类是现象很多,办案人员办案让我个人拿办案经费5000.00余元,一路吃、拿、卡、要,严重违反《党员纪律条例》和《干部廉政条例》,他们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不能、不敢改正自己的错误,怕出错案?而是让百姓含冤,官官相护、坑害百姓,原、被告通吃,百姓上告无门,无处伸冤。本人几次想过跳楼自杀,但是看到孩子和家中80岁老母亲瘫痪在床无人照顾,又无法抛弃?又放弃了。现在,别人做生意我买单,法院判决60万被郑学志拥有的货款全部让我承担?我全家人20年不吃不喝也还不起?法院扣发我工资五年之久?一分钱生活费不给留?本人无任何生活来源,媳妇下岗无工作,孩子上大学,我们一家靠亲朋好友救助生活。现在我们一家人实在是无法继续生活下去了。恳请各位领导调取原始卷宗,查验证据资料,调取检察机关取证材料,复核该案件,是否有证据证明我担保过?请各位领导公正处理,使本人沉冤昭雪。
四、主要诉求:1、解除担保责任,返还被扣工资。2、追究钟起锚、李月峰、王贵森、梁凤岭枉法裁判罪。
附:1黑龙江省高检抗诉书。2大兴安岭地区中级检察院黑检大分(行)违监(2016)23270000001号检察建议书,3黑检大分控申民受(2016)2号民事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向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4大兴安岭地区法院承认程序违法函5、大兴安岭地区检察院出庭支持抗诉意见。
举报人:崔景斌,电话13904576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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