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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歧视观察:新疆高调公布13人“涉暴恐”被拘

2017年12月21日 综合新闻 ⁄ 共 150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朴善玉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当局12月18日公布,警方在两个月内查处网上传播“涉暴恐音视频”等违法信息案10起,涉案的13人包括:6名维吾尔族人、5名哈萨克族人、2名汉族人,其中有9人被刑事拘留。

新疆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厅本周一(12月18日)高调公布,当局查处了10起网上传播违法信息典型案例。官方指涉案人员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宣扬、存储、传播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以及虚假谣言信息等内容的文字、 图片、音视频,违反《刑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将有关人员依法依规查处。

官方通告指,10月23日和田地区于田县维吾尔族网民买某(22岁)利用互联网下载、存储多部暴恐音视频。25日,和田市维族网民阿某(28岁)利用QQ空间存储、传播多张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图片。11月15日,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维族网民吾某(31岁)、艾某(36岁),过手机存储、观看并向他人传播暴恐音视频,乌鲁木齐市维族网民丁某(31岁)在电脑中存储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音频文件,上述5人被刑事拘留。另外,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维族网民阿某(25岁)被指利用互联网下载、存储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音频文件,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不过,当局并未透露这些非法信息的具体内容。早前本台曾经报道,有新疆少数民族人士因下载音频古兰经,被以存储“暴恐音视频”刑事拘留。

总部在德国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发言人迪里夏提12月19日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新疆当局通过高调宣传,希望达到阻止维吾尔人与海外进行沟通的目的:

“恐吓维吾尔人放弃使用互联网。中国政府采取强制性措施扣押、拘捕或其他类似惩罚的手段,目的就是要防止人们获取非官方垄断的信息,同时利用抓捕进行高调宣传,恐吓其他网民利用互联网维护自己正当权利”。

除上述6名维吾尔族人遭到刑事拘留及处以行政拘留外,新疆官方还公布5名哈萨克族人和2名汉族人被刑事拘留及行政拘留。通告称,11月1日,石河子市哈萨克族网民吾某(37岁)在手机内存储暴恐视频。公安机关依法对吾某予以行政拘留。6日,哈密市哈萨克族网民朱某(31岁)、昌吉州网民阿某(26岁,哈族)、叶某(36岁,哈族)、阿勒泰网民托某(26岁,哈族)在微信群中散布民族分裂言论,煽动民族仇恨。公安机关对上述4人予以刑事拘留。

该通告还称,11月16日,塔城地区沙湾县汉族网民吴某(31岁)、昌吉市汉族网民李某(43岁)在微信群传播暴力恐怖视频及散布“昌吉在暴乱”的涉恐虚假言论;予以行政拘留。

据一位汉族人对本台记者说,新疆博州一汉族教师因在微信群上传当地戒备状态的图片,被刑事拘留约一个月,现被取保候审一年。他说:

“我的汉人朋友,他是学校的老师,从微信提供照片就被抓了。现在已取保候审”。

有新疆当地网民告诉本台记者,实际被捕人数远不止官方公布的数字。本台前一天曾报道,在哈萨克斯坦国庆祝独立日期间,约40名哈萨克族人因为在微信转发庆祝哈国独立的电子贺卡及发表相关言论而被捕。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石山 /嘉華 网编: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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