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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右斗争观察:牟传珩:抗战大律师牟其瑞的右派人生—— 写在清明的追思

2017年12月18日 综合新闻 ⁄ 共 297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黄宇翔转自博讯网

—— 写在清明的追思
牟传珩

“反右”52周年清明节的到来,又是一个怀古祭祀的日子,回想起当年为中国抗日战争披肝沥胆,做出历史贡献,晚年却被国家“阳谋”打成“右派”郁忧而终的家父,胸中无限的惆怅油然而生。

家父牟其瑞,是民国时期烟台市知名抗战大律师。家父出生于普通农家,自幼家境清贫,高等小学毕业后,无力升学深造,后得助于同窗解囊资助,才以同等学历考入当时的北平(北京)高等学府。入学后,家父白天攻读法典,夜晚设砚教书,以微薄所得,聊充求学之资,终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北京民国学院大学部法律系。

民国时代大学生稀少,家父毕业时同学们纷纷投向势力雄厚的国民党阵营,到司法政要界谋职。而家父一身傲骨,秉性耿直,崇尚自由,不愿为官,便拒绝了一些政法界同窗好友的邀请,凭着一怀热血,毅然携母亲返回老家,一面兴理义讼,为贫苦百姓维权争气;一面创办女校,动员乡里女性放脚读书;且不顾当地富豪劣绅阻挠,为解决温饱,带领农民开荒拓耕,成为当地传奇人物。




1938年卢沟桥事变,家父基于民族之义愤,经当时在福山县盐场从教的王历波(中共建制后任山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培庆(时任中共福山县委书记)介绍,加入了共产党,并卖掉祖上仅有的3间房产,捐输国难,在当地传为佳话。而后家父又接受该组织委托,凭其法律专业特长,在烟台南大道新安街西13号,包下半壁小楼,筹办“牟其瑞律师事务所”。民国24年11月25日,民国司法行政部依据当时《律师章程》第三条第二项之规定,以律字第六八四五号为家父核发了律师证书。此后他那特制的蓝色律师牌,一直是烟台从事抗日救亡义士的秘密联络点。他的主要任务是在烟台政法界搜集情报和营救被捕抗日义士。《烟台史志》记载的那份从日伪手中搞到,对从日本人手中解放烟台起了重大作用的敌战区《军事设防图》,就是母亲藏在牲口屉里,拎着大哥,以走亲名义,通过敌占区哨卡,送往当时驻在福山县的中共烟台统战部的。

中共在全国建制后,取消了律师行业。父亲仍看守“不从政,不为官”和“君子不党”的价值观,声称“入党仅为抗日”,并在中共庆祝“伟业”,论功受赏时,悄然退党,投身教育,恢复了他自由知识分子的独立人格。尽管如此,父亲仍被视为对建国有贡献的“烟台抗日大律师”,邀为政协委员。1957年家父所在的学校传达了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号召大家帮助党整风,反对三害 (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号召老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大鸣大放,贴大字报,还布置了开鸣放座谈会,让大家提意见。当时学校不少教员都要家父代言鸣放。因而家父因在“政协”作大会发言,抨击官僚主义,被搞“阳谋”者打成“右倾”,且拒绝当时的烟台地委专员要其悔过谈话,竟在58年反右补课中被定为“极右”。这一“右”就是20年,从此毁了父亲整整一个后半生。

时值“十年文革”时期,对家父来说可谓雪上加霜。记得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童真时代的那种甜蜜,那种宁静,那种任性生活,骤然就被一张“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轰陷了。记得那天我从学校归来,刚踏进胡同口,就发现家门楼前聚满了人。我不顾一切地扒开人群,冲进院内,顿时被眼前终生无法忘却的惨景惊呆了:院里站满了烟台第四中学学生。他们都是由小姐班主任赤老师带来的红卫兵。那天父亲痛心疾首地站在墙边,他面对民国时期那块特制的蓝色律师牌和一纸律师证书心情压抑而痛苦,这些存放多年已物化成为一幕幕充满传奇色彩的历史物件,如今竟成了红卫兵抄家的战绩和我家保存“反动证件”的罪证了。当时家人都像霜打了的残叶卷在角落上。院子里遍地都是父亲珍爱如命的,即便家境再窘迫,也未舍得卖掉的古瓷瓶碎片和被摔破的银镦、花盆等。那些被付之一炬的名贵字画、书籍和父母珍藏多年的民国时期老照片让父亲痛不忍睹。

从那之后,一个焚烧人性与文化的黑暗时代开始了。与我们同院居住的东厢屋是所谓“地主婆”,当时在街道受管制。她每天都要向专政机关交待自己或揭发他人“罪行”,整日吓得提心吊胆,唯唯喏喏。有一天她被逼得没的交待,竟编出谎言,说我们家煤池里传出发报机音响。当地派出所立即查抄了我家,掀了煤池,并将家父带进局子。这“莫须有”的事件,惊坏了我们一家。那是我生平首次感受了“无产阶级专政”对于人性的威胁和全家人为家父担惊受怕的滋味。好在后来派出所也认为举报荒唐,24小时后,家父又被放了回来。

那是个“唯成份论”的时代,我们兄弟姊妹7人,都是“右派”子女,属“黑五类”。家父眼见孩子们受他影响,政治上倍受歧视,毫无前途,整日郁忧寡欢,两鬓徒白,未老先衰,1973年悠悠而终,撒手人寰。记得当时家父的遗体停置在客厅里,周围摆满了鲜花与花圈,我悲痛欲绝地凝视着父亲消瘦苍白得已失真了的脸,和尤如剑般浓浓的长眉,“扑通”一下跪倒了,抑止不住的泪涌,像决堤的水。家父没给我留下一句话,也没再看我一眼,就那么无声无息地负屈而去了。

其实人不死的是精神,永存的是品格。父亲没有留给我们什么财富,但却留下了他向往自由的精神和永不媚俗的傲骨。否则他就不会在当年大学毕业后,拒绝势力雄厚的国民党阵营利禄诱惑,毅然返回故里,兴义讼,办女校;就不会在倭寇铁蹄踏入我土时,输家资,急国难,以律师的合法身份为掩护,从事地下救亡运动;就不会在中共建制论功受赏时,悄然隐退,复原了他不苟党派立场约束的知识分子的清白;也就不会在57年反右运动中,仗义执言,并因死不悔过而被定为“极右”,以至于他晚年精神忧郁,含恨而终。这是父亲的悲剧,也是这个民族的悲剧。

“红色统治”下不幸的中国,反右派运动冤枉、毁灭了那么多的知识分子与家庭,导致不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甚至含冤自杀,死不瞑目。中共高官李维汉曾说:“这场反右派斗争的后果很严重,把一大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的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使他们和家属长期遭受委屈和打击,……这不仅是他们个人的不幸,也是国家、民族的不幸。”然而“死不认错”的邓小平,在亲自为反右运动定性为“正确、必要”的同时,却在《邓小平文选(第一卷)》出版时,悄悄抽掉了他的反右极左文献《关于整风运动的报告》,这恰恰印证了他企图掩盖其负罪心虚的心理。

在笔者看来,1957 年反右运动,就是中共借意识形态加工“敌人”,制造政治冤案的历史纪录。这段中国人民永也挥之不去的历史,导致一个知名抗战大律师,晚年一直生活在“红色恐怖”的痛苦记忆中,而我整整一个青少年时期,都是在“右派崽子”的阴影中度过的。文革后历时“改革开放”30年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没有一个人向中国55万被错打成右派的知识分子认错。这其实正如台湾文化部长龙应台反思台湾“白色恐怖”造成的政治受难者所说的“这是国家滥权带来的灾难后果。”

有幸的是,家父的抗日事迹,近年来已得到国内不少媒体的报道与纪念。1995年9月9日《中国律师报》借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之际,特别刊发了“战斗在看不见的战线上”的文章,对家父的“抗战地工生涯”作了全面的记叙与缅怀;2005年9月9月《烟台日报》又借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之际,刊发了“烟台抗战大律师——牟其瑞”的记者文章,报道了家父以律师的特定身份为掩护,从事地下抗日活动的事迹。当此“反右”52周年清明节的到来之际,我借笔下追思的文字,组成一个心灵的花圈,献给先父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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