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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歧视观察:广东残障人士朱明建举报官方招聘文员涉歧视

2017年12月17日 综合新闻 ⁄ 共 90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金姗玉转自博迅网
近日,广东和平县残障人朱明建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举报珠海市公安消防局的有关招聘条款设置与岗位不相关的歧视性条件,排斥残障和外地户口人士应聘。

广东省和平县阳明鎮残障人士朱明建,本周日(12月3日)向珠海市人社局邮寄了一封举报信。他认为,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队在招聘合同制消防文员时,涉嫌违反人社部的规定,设置了与岗位不相关的歧视性条件,排斥残障人士和外地户口的人士应聘。

他在举报信中表示,今年11月,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队通过珠海人力资源网对外发布招聘消防文员公告称,“因工作需要,香洲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合同制消防文员”,其中的两项资格条件涉嫌歧视,包括要求应聘者“身高160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以及户籍必须是“珠海市本地户口”。

有语言障碍的朱明建,本周二(5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时称:“对,对,因为我有。。。这些规定不公平”。

朱明建认为,上述资格条件涉嫌残障歧视和户籍歧视。人社局作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就业促进法》,依法受理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他指出,这次招聘的是消防文员,而不是消防战士。文职工作对于身体条件的要求与消防战士不同,残障人士完全可以胜任该工作,不应当限制残障人士应聘。

长期关注中国就业歧视现象的民间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之一陆军,接受本台采访时称,中国的就业歧视往往由政府部门带头:

“朱明建举报的又是一个政府部门,他们所实施的招聘歧视,而且这个招聘歧视不是单纯的歧视,而是多重歧视。既包括了对残障人士的歧视,其中也包括了户籍歧视。其实这些歧视现象在中国都是蛮普遍的,往往都是政府部门他们带头歧视”。

陆军说,在中央政府制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中,听障及智障人士不能当公务员。在很多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也存在涉及户籍歧视的条款。珠海市公安消防局香洲大队招聘一名文员所设置各种歧视性条款,应该予以纠正。

今年8月,本台曾经报道朱明建就和平县阳明镇政府向该镇小学发通知称,户籍不在该镇的新生必须持《计生入学证明》办理入学手续。朱明建就此向和平县法制局提起该通知合法性审查。本台报道后,阳明镇政府发出该通知作废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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