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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腐败观察:身患重病不具备“寻衅滋事”能力 律师李昱函申请取保候审

2017年12月17日 综合新闻 ⁄ 共 74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囝燊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涉嫌“寻衅滋事”遭刑拘的中国“709案”代理律师李昱函声称在看守所受到虐待,律师决定为她申请“取保候审”,指她如果继续留在看守所,生命将面临极大危险。

律师李柏光受到李昱函委托,周四(12月7日)致函沈阳市和平公安分局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李柏光指出,按照中国法律,“寻衅滋事”指的是殴打别人、辱骂恐吓他人、损坏公私财物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而李昱函作为年届60的女性丝毫不具备实施“寻衅滋事”的能力。两人周二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会面时,李昱函除了表示自己从未实施与“寻衅滋事”有关的具体行为,也提到目前自己身患心脏病、脑震荡等多种疾病,走路需要拐杖辅助,而且心绞痛时常夜里发作,而看守所夜里无人提供药物,对其生命的安危构成极大危险, 应当尽快”取保候审”, 休养治病。

李昱函另一代理律师蔺其磊认为,如果当局依法处理,李昱函理应获批取保候审。

蔺其磊:按照法律就不应该抓她,抓她就是对她的打击报复。她的身体遭受那么多的病,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她这个所谓“寻衅滋事”的罪名连行为都没有。按照法律她是绝对应该可以取保的。

李昱函早前向律师透露,沈阳第一看守所人员指示狱友把她的食物放在厕所地上,而且在上面撒尿。她身在德国的儿子马闻廷相信看守所乃蓄意虐待母亲。

马闻廷:对呀,当然啦,肯定的。当然很愤怒,即使是有罪也应该受到正常的对待。她本身之前身体又不是很好,腿的膝关节应该是有伤的,逮捕我母亲的过程中肯定实施了一些非常规手段。

李昱函曾为“709案”涉案律师王宇辩护,加上曾多次代理针对公权力违法及宗教打压的案件,因而被当局列为重点管控对象。她以往在代理诉讼过程中被人绑架、寻仇,事后谴责沈阳市公安局渎职销毁证据,自称多次被当局蓄意报复。

特约记者:高锋  责编:石山/吴晶 网编: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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