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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法监禁观察:转载:中国:联合国专家谴责对人权律师江天勇的监禁

2017年11月23日 综合新闻 ⁄ 共 114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卢秀燕转自维权网

日内瓦(2017年11月23日)—多位联合国人权专家*已向中国政府发出呼吁,要求无条件释放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定罪并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的人权律师江天勇。

专家们表示,“对江先生的审判明显没有达到国际标准。对他的定罪实质上是对一名人权律师和人权捍卫者的不公和任意的惩罚,他唯一的罪行,就是行使了他言论自由和捍卫人权的权利。”

专家们还认为,“中国国内的司法程序应当遵守中国的国际人权义务。”

“我们对这份判决表示谴责,同时敦促中国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江先生。”

对于在2015年7月发生的史无前例的镇压中被抓捕的人权律师同仁们,江先生曾经是勇于发声的捍卫者。他的妻子和女儿现在流亡于美国。江先生于2016年11月21日被强迫失踪,后被秘密羁押超过9个月。联合国赤贫与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菲利普•奥尔斯顿(Philip Alston)于去年8月在访问中国期间与江先生见过面。奥尔斯顿先生认为江先生的强迫失踪,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报复江先生在他访华期间与联合国的合作。

继今年8月所谓的认罪后,江先生于2017年11月21日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成。在此之前,专家们曾表示关注,认为江先生的认罪可能是酷刑下导致的强迫供述,这违反了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和国际人权标准。

专家们已经数次与中国政府联系,以表达关注。

*联合国专家:

菲利普•奥尔斯顿先生 (Philip Alston),联合国赤贫与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

米歇尔•福斯特先生 (Michel Forst),联合国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

大卫•卡亚先生 (David Kaye),促进和保护见解和言论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

约瑟•安东尼奥•格瓦拉•贝穆德斯(José Antonio Guevara Bermúdez),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主席。

特别报告员和工作组是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组成部份。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拥有最多独立专家的机制,也是人权理事会就国别状况或人权主题,于世界各地进行独立事实调查及监督的机制的统称。特别程序的专家独立于任何政府或机构,以个人身份和志愿性质工作,并非联合国雇员,亦没有收取任何薪酬。

联合国国别页:China

此则新闻稿媒体联系人:Ms. Junko Tadaki (Tel: + 41 22 917 9298 / jtadaki@ohchr.org ) 或致函srextremepoverty@ohchr.org

其他有关联合国独立专家的媒体咨询,请联系Bryan Wilson (+ 41 22 917 9826 / mediaconsultant2@ohch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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