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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督教迫害观察:律师:「难民」申请 举证是关键

2017年11月15日 综合新闻 ⁄ 共 80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刘增云转自51新闻网:近期联邦上诉庭接连驳回多个中国「难民」上诉案,巧合的是这些人士都声称自己是基督教或天主教徒,因为遭到「宗教迫害」申请作为「难民」。但律师强调,加拿大法庭的裁决是根据个案事实,与申请人信奉何种宗教无关。申请人若无法提供足够证明,就算真的遭迫害也无济于事。

一直以来,很多中国「难民」申请人都是以「宗教迫害」为由向加拿大申请难民保护,其中又以自称「法轮功」或「基督、天主教」信徒为主。但近期联邦法庭驳回多名中国「难民」上诉案,巧合的是这些人士都声称信奉天主教或基督教,遭中国公安追捕,返国后将受迫害。

以7月4日的两个裁决为例,来自广东的陈兆佳(Zhao Jia Chen,译音)及福建的杨晓红(Xiao Hong Yang,译音),以在中国信奉天主教遭通缉为由申请难民资格,但结果均遭拒绝,司法覆核亦遭联邦法庭驳回。

移民官认为广东与福建两地近年来对基督徒的容忍度很大,极少传出宗教迫害事件,就算有也只逮捕主教或牧师,几乎没针对教友。且两人所呈送的文件与抵埠之初的口头陈述有诸多不符之处,移民官怀疑其说法的可信度,因此拒绝其「难民」申请。联邦法官也认为裁决并无不当,驳回其上诉。

愈来愈多这类案件遭拒,是否意味著移民官与联邦法官已认定中国的「宗教迫害」不严重,或是某些宗教不再遭到迫害?

移民律师钱路表示,加拿大法庭的裁决是根据个案事实,不管申请人是天主教还是法轮功,但本地法律制度属英美法系,提出证明的责任在申请人,而移民部则会收集反证并质疑申请人所提证明,最后再由法官裁定那方的举证及说词较为可信。

这种做法与大多数亚洲国家,当地法官是有责任去厘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再据以做出裁决。

对某些来个中国的「难民」申请人而言,或因文化水平较低,或因不了解本地法律制度,往往提不出自己在中国受迫害的有力证明,就算在中国真的遭迫害也无济于事。反之,只要能提出足够证据,无论是基于宗教、政治或「一胎化」等理由,都有机会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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