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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31年 蘇炳坤泣訴:賠再多錢也沒用

2017年11月15日 综合新闻 ⁄ 共 74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谢亚杰转自”YAHOO"

新竹傢俱工廠老闆蘇炳坤31年前遭昔日員工誣指涉搶銀樓,在無其他積極事證下竟遭判刑15年定讞,高院裁准再審後,高檢署認為有疑議而抗告,最高法院今(25日)開庭調查,檢察官認為,特赦已還蘇炳坤清白,沒必要再審,並建議他聲請大法官解釋爭取冤獄賠償,蘇炳坤當庭激動落淚,泣訴:「賠再多錢都沒用,我被關時30幾歲,現在60幾歲,事業都毀了,請司法還我清白。」

開庭時檢察官表示,對於蘇炳坤爭取清白感到敬佩,但他的案子已獲總統特赦,罪刑全免,目前已無案可審,且新證據早在原案中就調查過,並不是新的,但高等法院卻准此案再審,已有違誤,因此提出抗告。

檢察官強調,蘇炳坤已獲特赦,已經還他清白,且再審案件的被告,將來也可改判有罪,若是判有罪,難道要將蘇炳坤再請回去關嗎?且若對特赦案件再審,等於是司法權去審查總統的特赦權,有違憲之虞,檢察官強調,提出抗告,是對事不對人,是為制度與公益,若蘇炳坤要爭取冤獄賠償,可以聲請大法官解釋,或修法解決。

檢察官還當庭勸蘇炳坤,指總統已特赦免除罪刑,大家都相信他的清白,沒必要再聲請再審,蘇炳坤聽到後當庭起身激動說:「總統給我清白,司法還沒還我清白,我站在這都不知道我犯了什麼罪?」蘇炳坤越講情緒越激動,他落淚說:「賠我多少錢也沒有用,我的青春歲斷送了,事業也毀了。」

蘇炳坤的律帥高涌誠指出,再審與冤賠是二回事,蘇炳坤雖獲特赦,但入冤獄900多天的事實與受的苦並沒消失,蘇炳坤相件司法可以還他清白而要求再審,高涌誠指出,若給被告特赦,卻不准被告再審爭取清白,侵害被告訴訟權,是一件很奇怪的事,高涌誠指出,判蘇炳坤無罪、還他清白,是此案最重要的事,法官認為總統特赦後可否再審涉及法律爭議,將請檢辯各提供5名法律學者供參考後再決定如何進行後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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