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中国下岗工人观察:下岗女工:买断工龄违反劳动法

2017年11月12日 综合新闻 ⁄ 共 31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文鹏转自看中国
复烤厂的陈会清也在2003年下了岗。她说,当时厂子里连招呼都不打,就要他们签字解除劳动合同。

陈会清说:“我在这个单位干了18年,从电大毕业就一直在这儿干。当时我们厂从03年7月初开始搞的,搞的时候没给我们开职工代表大会,也没开全体职工大会,就直接给我们存了一个存折,每年工龄给我们1500块钱补偿,我的18年也就是不到三万块钱。”

1998年,中国人事部出台法规,明文禁止赎买工龄。陈会清认为,厂里的做法违法了国家劳动法。她和一些“被下岗”职工几度到北京上访。

上访过程中,陈会清了解到烟草公司买断工龄的做法在中国各地都很普遍。她说,企业和地方政府是一丘之貉。因为烟草公司是地方利税大户,政府处处都依靠、偏袒他们。

给我留言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