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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洗脑观察---携程亲子园虐童案追踪:涉事机构有无资质说法不一

2017年11月10日 综合新闻 ⁄ 共 224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星转自北晚新视觉

2017年11月10日讯,近日,有关上海携程亲子园员工涉嫌伤害幼儿的事件引发持续关注。网民们纷纷追问,孩子的安全谁来守护?涉事机构是否具备办学资质?鼓励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开办幼儿园、托幼机构的同时,该如何监管?

进展

检方提前介入 已有孩子呈现“应激综合征”

昨天,记者从最高检获悉,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已于第一时间指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提前介入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引导公安调查取证,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据悉,视频中的事发班级为携程亲子园中年龄最小的彩虹班,共有25名18个月到24个月大的幼儿。涉事4名教职员工包括一名园方负责人、一名主教老师、一名保育员和一名保洁员。一位家长告诉记者,视频中工作人员强行喂食芥末的情况的确存在,“不止一名工作人员喂过,孩子回家说味道很辣。” 据初步统计,有10名幼儿可能被虐待。据一位王姓家长介绍,已有孩子出现异常,医院诊断为“应激综合征”。为了保险起见,班上孩子现已送往医院展开验伤、心理干预等后续工作,具体被虐待幼儿数字将等待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幼儿家长共同审看3个月的监控视频后做出进一步统计。

携程方面将给幼儿家长两星期的带薪假期,以便他们为孩子寻找新的幼儿机构。携程亲子园重新开业时间取决于事件的调查结果及公司内部员工的意愿。

追问

涉事机构有没有托幼资质?

据了解,2016年2月,携程亲子园短暂开业,但随后立刻被长宁区教育局“紧急叫停”,原因是“没有取得行政许可”。一年后,携程亲子园成为上海市总工会首批挂牌的12家“职工亲子工作室”试点之一。据携程方面介绍,3岁以上幼儿托管属于教育局管理,营业必须要涉及备案资质问题。后来他们也是在长宁区妇联、公会帮助下,申请了总工会认证,变相解决了资质问题。亲子园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占地约800平方米,包括幼儿活动教室、保健室、保洁室等,共开设5个班,超过100名儿童在园。

这样一家社会力量办的托幼机构,其开办主体却是千头万绪。上海市妇联公开回应说:“携程亲子园是携程委托《现代家庭》杂志社读者服务部(为了孩子学苑)日常运营管理的。《现代家庭》杂志社读者服务部属独立法人单位。”《现代家庭》杂志社由上海市妇联全资控股。也就是说杂志社的读者服务部,即“为了孩子学苑”系携程亲子园的承办方,与携程之间属委托运营管理关系。携程亲子园项目负责人张葆葆表示:“我们(携程亲子园)是符合规定在做这件事情的,具备相关资质。”

但根据上海工商部门公开信息,《现代家庭》杂志社读者服务部系全民所有制企业,其经营范围与教育最相关的仅为“育儿保健咨询”和“开展有益于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并不明确包括教育培训。而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表示,该托幼机构未在教育部门备案,不属于正规的教育机构。

托幼服务是否存在监管缺位?

携程副总裁、党委书记施琦昨天表示,公司不推卸在事件中应该承担的责任。虽然我们不介入这个运营,但是我们有监管的团队,但是该团队没有做好,所以产生了这么严重的问题。涉事的两个人都解除劳动合同了。

相关专家认为,携程亲子园事件折射了0岁至3岁托幼工作在内的学前教育面临的“两多两少”现状。这一事件令人痛心,更是暴露出当前托幼服务中的不足和漏洞。

——需求多但托幼资源少。全国政协委员、同济大学教授蔡建国说,随着二孩政策落地,社会对于儿童抚育需求日增,但由于种种原因,各地存在孩子多而幼托班学位少的现状,0岁至3岁的托幼资源更是短缺。但是大力发展3岁以下婴儿照料机构的同时必须恪守底线,确保正规,幼师等人员任用更不能“拉到篮子里都是菜”。

——主管单位多但统一监督少。业内人士指出,如今0岁至3岁托幼机构的主办者主要包括地方妇联、卫生计生、总工会等部门和团体,监管也是“谁办谁管”。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吴遵民认为,应当明确统一的监管部门,防止出现“都管都不管”现象。

“引入各方力量办园办所必须杜绝‘办而不管’、‘没能力办而转包给第三方’以及‘没有能力管’,更要杜绝将办园异化为企业利益或部门权力。”教育专家熊丙奇说。

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汤啸天建议,建立社会力量办学“黑名单”制度,除了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外,对存在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和懒政怠政不作为的,应坚决追究惩戒。

观点

如何制裁教师虐童?

近几年托幼机构出现儿童遭虐待的事件屡见不鲜,大都是监控录像拍摄到了现场才得以曝光。面对摄像头,一些幼教从业者依然无所忌惮。专家指出,园方和从业者法律意识淡薄,将面临法律制裁。

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学平认为,施虐人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但需注意的是: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轻伤以上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从视频来看,暂时还看不出老师对幼儿的伤害造成了轻伤以上的后果。就目前情况来看,我认同警方的刑拘理由,即对孩子实施伤害行为“涉嫌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

如今我国低幼教育培训确实存在相当一部分灰色内容,有的打着咨询服务的旗号开办幼儿园、亲子园等,这样的没有办学资质的园所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应该立即取缔、严加处理。而《现代家庭》杂志社下属的“为了孩子学苑”如具有办学资质,之前是如何通过教学测评和检查的?如果不具备办学资质,办亲子园行为为何得到默许?

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未检科陈春来表示:“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出台的背景就是近年来频发的幼儿园老师虐待小朋友的事件,虽然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后果,但受害人往往由于伤情构不成轻伤,达不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导致无法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

据新华社 央视 央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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