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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洗脑观察—中国体坛高层触目惊心的腐败

2017年11月10日 综合新闻 ⁄ 共 137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李星转自美国海外电视网

从早期的中国足协副主席谢亚龙到“金哨”陆俊的锒铛入狱,再到当下的国家花样游泳领队俞丽、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被提起公诉,中国体坛过去30年虽然取得了非常辉煌的成绩,但各类腐败乱象及有关体育“能人”的争议一直持续不断。

在中国体育界,很多金牌项目的背后,都有一个俞丽式的人物。一方面,他们引领着队员在国内外赛事上取得了骄人的战绩,为竞技体育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另一方面,他们又在各自的圈子内拥有很高的权威和‘话语权’,因为缺乏监督,他们掌握着运动员的‘生杀’大权,甚至操纵比赛,将各种腐败行为掩盖在金牌的光环之下。”

俞丽是中央巡视组进驻国家体育总局后第一个被带走调查的官员。之后,2015年5月,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国马术协会副主席沈利红被带走调查;2015年8月4日,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潘志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组织调查,2016年4月,检察机关以受贿罪对潘志琛立案侦查;2015年9月,中纪委对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肖天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2016年9月1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肖天受贿一案。据检察机关指控,肖天先后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96余万元。

肖天

生于 1957年,安徽蚌埠人。原安徽省击剑队运动员,1977年考入北京体院( 现北京体育大学 ),1981 年分配到当时的国家体委工作。历任老山自行车击剑中心击剑处处长、老山自行车击剑中心主任(正厅)等职。2005 年8 月任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6 年12 月 26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肖天受贿案,对被告人肖天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 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50 万元;对肖天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 年至 2014 年,被告人肖天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主任、竞技体育司司长、局长助理、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赛事承办、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他人索取、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796 万余元。

2016年10月31日,中央任命北京市原市委副书记苟仲文为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原局长刘鹏卸任,有分析认为,随着国家体育总局局长的换人,中国体坛或将掀开反腐大幕。事实上,早在2009年,针对中国足球赌球、假球等种种黑幕,最高检曾指定辽宁省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在中国足坛发起了一场历时3年的“反赌打黑”专项行动,数百人被带到辽宁协助调查,57人受到法律制裁。此次整顿效果显著,一定时期内遏制住了职业足球中的“假”“赌”“黑”。

“当前我国体育界的腐败,既有社会不正之风在体育领域的延伸和反映,也有我国体育职业化发展过程中自身存在的‘潜规则’。”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清华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主任田思源说,体育行风行纪问题由来已久,且形式多样,诸如近年来的“假球”“黑哨”“赌球”“兴奋剂”“运动员参赛选拔黑幕”“选手年龄造假”“操纵干预比赛”“明星运动员商业代言纠纷”等事件逐渐进入公众视野,体育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不但腐蚀了一大批官员,而且从国家层面已经极大地妨碍了中国体育改革和体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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