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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庭拆迁观察:革命民意基础已成熟:暴力强拆自卫杀人,网民叫好

2017年10月16日 综合新闻 ⁄ 共 93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胡彦淇转自:博讯网

2009年5月宿迁因强拆,女主人王马玲自卫,杀死一名强拆歹徒,还将另外六人打成重伤。该女子被以故意伤害罪判五年。这起案件,近日被人发到微信,引起热议。博讯记者翻看了十页评论,100%支持王马玲自卫抗暴,称其为英雄、女豪杰,而且,这些评论单个获得上千、数千的点赞(100%),也就是说,此微信引起的参与可能数万、乃至数十万,全部支持暴力抗暴。从这没被五毛水军污染的评论看,中国革命的民意基础已经成熟,到底中国会走向何方,取决于政府是否顺应民意,而且要快速采取有效措施,否则革命只是时机和时间问题。

无独有偶,在2010年7月30日,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办公大楼三楼发生爆炸,官方消息称4人死亡,19人受伤。 7月31日,警方锁定刘赘衡(男,51岁,湖南衡阳人)是嫌疑人,并悬赏10万全国通缉。

腾讯网的新闻报道下的投票引起博讯记者关注并截图,在16万的投票中,88%对爆炸攻击税务局表示高兴。后来这个投票被取消,但删除前,博讯截图(如下)

以下是当时新闻报道,以及博讯记者截图微信评论的前9页:

革命民意基础已成熟:暴力强拆自卫杀人,网民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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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官方报道:

杀人案主角是中年妇女 王马玲(音译)被杀的是一名壮汉,除此壮汉外还有六人被她砍伤。

死伤的壮汉是江苏省宿迁市一家拆迁公司的员工。

由于王马玲一家拒绝拆迁,拆迁公司就不断的骚扰折磨王马玲一家。直到2009年5月30号,王马玲实在忍不下去了,在把三个孩子交给自己的母亲照看后,提着一把菜刀就推开防盗门,朝着6名拆迁人员砍去,最终造成一死六伤。

最后当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马玲八年有期徒刑。这个判罚立即在网上引发网民热议,网友认为判罚不公,因为王马玲并没有主观上的故意杀人,最多算是不堪忍受拆迁人员的屡次侵犯而进行过激的维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防卫过当。最终当地法院又重新判决,将故意杀人罪改成故意伤害罪,判处王马玲五年有期徒刑。

虽然进行改判,但法律界认为王马玲案是保护中国公民权利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但不能不说这也是法治的悲哀。

暴力强拆本身就是违法,而一些地方官员特别是一些执法部门往往故意知法犯法,这里我们要问有关部门为什么就不能从源头上予以制止,难道只能靠类似王马玲的过激行为来解决吗?相信这是我们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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