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林转自维权网
至少从秦以来,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就是一部官民对立的历史,即使其中有少量的所谓仁政年代也是数量上极少、质量上对立程度稍轻的时代而已,总体而言,就是王亚南先生所谓的官僚政治之下的社会。这种社会的基本特征就是官僚阶层掌握着巨大的暴力和意识形态权力,由此衍生出奴役人民的权力,而人民如果不进入官僚阶层,就是受奴役的状态,虽然官僚等级制内部还有他们自身的上下级奴役问题,但与完全无权者相比,他们依然是压迫者阶层、奴役者阶层。
共产极权之所以会在中国安然落地生根,主因即共产主义其实是个官僚政治无限扩张至极致状态的官僚社会,与中国古典传统几乎一拍即合。以韦伯对中国古代的社会学定义即家产官僚制而论,20世纪下半叶以来的中国,是一个官民对立程度比古代严重得多的党产官僚制社会。这是理解中国历史与现实的重要钥匙,只有在这个基础上讨论共产中国的冤狱问题才能看清背后隐藏的真相。
正如福山在《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中对邓以来中国改革的评价,邓对中国的所谓改革并不是根本性改革,而是很大程度上回归中国古典时代,也就是说,官僚社会逐渐回缩到官僚政治状态——但当然还是比古典时代的官僚机器要庞大很多,性质上也有较大差异,只是在权力无制这个基本问题上性质未变。
这种回缩性的改革,基本特点是,逐渐建立维护其统治的法律制度框架,经济上还给民间一定的资源以自我生产与分配,政治上彻底剥夺(选举以及政治性结社)或者如果彻底剥夺无法做到就强力钳制各种政治自由与政治权利(比如言论自由、请愿自由、游行自由),文化上采取阉割政策,对社会采取压制与打压态势以保证人民不能联合。
这种社会状态中,官民对立的程度依然严重,但由于像毛时代那样的大规模、长时间、大范围的冤狱会造成对社会经济的严重影响,为了维护自己稳定搜刮的利益,自邓以来,非完全必要的冤狱,尤其是纯粹意识形态冤狱不再成为中国的日常必需品,而只是特定状态下的特殊用品,因此邓以来的中国冤狱呈现与毛时代以及古典时代都不完全相同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