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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劳观察:就服法拟修 禁雇主中介保管外劳护照

2017年10月09日 综合新闻 ⁄ 共 101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丁志辉转自大纪元网

【大纪元2017年10月09日讯】为了要保障外籍劳工权益,劳动部日前预告就业服务法修正草案,修正内容包含雇主与中介禁止保管外劳护照、居留证等文件外,也加重对雇主或中介侵害外劳人身权益的罚则。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跨国劳动力管理组长薛鉴忠说,就业服务法修正草案预计10月底收集完各界意见后,希望明年可以送进立法院审查。

薛鉴忠表示,就服法修正草案可以分为3个区块来说,一是中介管理、二是雇主管理、三则是行政简化。

薛鉴忠说,草案内容明确规定中介跟雇主禁止留置、保管求职人或外国人身份证明文件(如居留证、护照等),但有正当事由暂予留置(如为办理居留证、健康检查等),不在此限。

依据草案,若中介违此规定可处新台币6万元至30万元罚锾。违反4次以上者,处1年以下停业处分;与其他违法事由并计,1年内受罚锾处分4次以上者,亦处1年以下停业处分。若雇主违法则可处6万元至30万元罚锾;如对所聘雇外国人违反者,并管制2年申请,且废止招募、聘雇许可。

薛鉴忠指出,草案也强调中介跟雇主不得对外劳有性侵害、性骚扰、人口贩运、妨害自由、重伤害、杀人等人身侵害行为。若中介违反并且经第一审法官判决有罪,则处30万元至150万元罚锾,并废止设立许可。

若是雇主违反并经检察机关起诉或缓起诉,将管制2年申请,加上废止聘雇许可;若经第一审法官判决有罪,则管制年限提高为5年并废止聘雇许可;当遭到判决有罪时,管制将提高成再犯且为累犯者,并永久禁止聘雇。

此外,薛鉴忠说,中介也被赋予通报责任,若中介发现外劳遭雇主或雇主团体性侵害、性骚扰、人口贩运、妨害自由、重伤害、杀害等,需在24小时内通报主管机关、入出国管理机关、警察机关或其他司法机关。

否则,中介可被处6万元至30万元罚锾。违反4次以上者,处1年以下停业处分;与其他违法事由并计,1年内受罚锾处分4次以上者,亦处1年以下停业处分。

薛鉴忠表示,为了杜绝中介非法媒介,相关罚则也从10万元至50万元,提高为按媒介人数,每人处30万元至150万元罚锾。若是5年内再违反者,由1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60万元以下罚金,修正提高为5年以下、240万元罚金。

意图营利者,也从现行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20万元以下罚金,修正提高为5年以下、240万元罚金。

另外,为了遏止雇主聘雇逃逸外劳,薛鉴忠指出,罚锾也提高为按非法容留或聘雇人数,每人处15万元至75万元罚锾。(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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