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星星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中国负责宗教事务的官员在中共党报发文表示,新修订的中国《宗教事务条例》是为应对境外宗教渗透以及宗教极端思想蔓延而制定的。但有分析认为,中国当局的新条例是为了强化对一些宗教及其信仰者的管控和打压。
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左安9月12日在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表示,新修订的中国《宗教事务条例》是基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宗教领域出现的许多新情况而制定的,对推进中国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章指出,当前外国势力利用宗教对中国进行渗透、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网络宗教问题开始突出,宗教商业化乱象普遍、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宗教组织与有关方面的利益纠纷频发等。因此,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从立法层面做出必要调整是必要的。
新修订的宗教《条例》增加了不得利用宗教危害国家安全、不得宣传和支持宗教极端主义、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等规定。
在美国纽约的人权活动人士刘青就此表示:
“宗教本来就与政府不相关,而且中国的各种宗教都日趋表达出想脱离政府的强烈愿望,政府对此十分害怕,因此靠新条列加大监管和打压。”
据路透社9月12日发自北京的有关报道,中国政府宗教管理局长局长王左安认为,中国正面临着日趋严重的宗教渗透威胁和极端主义的蔓延。
王左安星期四在中共官方报纸《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说,新修订的《条例》将有助于保持宗教信仰符合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国家的特性;让宗教信仰“中国化”。中国官员经常用中国化这个词来表示,使各种宗教符合中共意识形态。
关注中国宗教自由问题的美国非政府组织“对华援助”负责人傅希秋认为,中国新的宗教条例将加强对基督教地下教会、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信徒的宗教活动的监管和打压:
“新条例对许多纯粹是属于宗教的事务都加强了干涉,加大了公权力对人们宗教信仰自由的管控。”
路透社的报道说,在中国大陆,1960年代文化大革命期间,宗教活动几乎被完全禁止。但在后来的几十年间,中国出现宗教复兴。
据中国官方估计,中国各宗教信徒的总数大约是一亿人。但有宗教学者认为,中国大陆实际的宗教信仰者人数可能数倍于这个数字,因为很多宗教团体没有登记注册。
中国政府要求所有的宗教机构都在政府有关部门登记注册,但许多宗教信徒更倾向于参加非官方认可的宗教团体,例如,很多中国基督徒在“地下”或“家庭”教会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