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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政治迫害观察: 辽宁鞍钢:逼迫精神病人上访

2017年09月02日 综合新闻 ⁄ 共 320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蒋云龙转自现实中国

博讯记者接鞍山访民电邮举报,精神病人上访:法律之门何时为我们打开?我们除了上访,还有没有其他路可走?现全文发表:

“我们不想上访,更不想从省城上访到北京,我们梦寐以求过上和谐宁静的生活!”在辽宁鞍钢集团,从2003年以来就踏上上访之路的陈辉、陈杰姐妹说:“可是,鞍钢集团出台文件要恢复我们的劳动关系,结果在执行文件的过程中对我们姐妹‘另眼相看’,正是这家财大气粗的集团公司不执行自己下发的文件,严重牺牲了我们的切身的利益,把我们“培养成为了上访专业户”,眼睁睁看着我们在流离失所中上访了一年又一年,至今在落实文件精神上没有任何动静。”

陈杰带上身患精神病的姐姐陈辉上访了多年,在北京上访期间还遭受了辽宁鞍山驻京办的毒打,她们的遭遇需要上级党委政府的同情与关爱。可是,他们今天的依然在“鞍钢集团不管,劳动部门不受理,人民法院不予立案”中挣扎,要把陈辉这样的精神病人、陈杰离异带小孩的女职工从上访的道路中解放出来,就需要政策和法律给她们打开说话讲理的窗口。

 

鞍钢文件:符合这些条件的职工可以返回来

 

陈辉姐妹他们原来是鞍钢集团的职工,2001年左右,在所谓的改革进程中,“为加速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等冠冕堂皇的理由下,她们在无奈中只得和企业签订了托管协议书,鞍钢集团明确规定,这些职工在托管三年的期限满了之后,合同终止,和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按失业职工管理。

鞍钢集团把这些职工一揽子推入托管的阵营中去,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一些自身存在特殊原因的职工要是接受了这样的安排,他们将过上饥寒交迫的生活,这与追求社会稳定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走出鞍钢集团就无法生存的托管职工们通过不同的方式上访。迫于社会压力,2003年10月24日,鞍钢组织部下发了专题文件,提出了对已参加并轨的原混岗集体职工退回原企业恢复劳动关系及保险关系持续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这份文件是鞍山市政府批复同意并与多家部门协商出来的。

这份针对托管职工的劳动和保险等关系的文件中说,符合这些条件的职工可以退回原来的企业工作:并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或工龄已满三十年的;并轨时虽不具备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或工龄已满三十年的,但本人身患绝症,不能再就业的;双职工都鞍钢又都办了并轨,就业和生活都有困难的;并轨前离异的女职工,身边带有小孩,就业和生活都有困难的。

鞍钢通过其组织部下发的文件中还说:各有关单位要组成一至两名班子成员牵头的临时工作组,精细组织,认真做好退回原企业人员的安置工作,尽最大能力安排其上岗工作,帮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遗憾的是,陈杰姐妹她们说,这份文件根本没有传达和下发,他们属于应该回归队伍的对象,这份文件应该下发到她们手里,可是,有关企业却故意隐瞒下去。

及时转达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这份文件精神,让符合条件的职工返回原单位工作,也许鞍钢就不会“制造”出陈辉姐妹这样坚持了六年的老上访户了,她们锲而不舍和鞍钢抗争了六年,期待按照政策返回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去,其目的是要在文件的规定下,一丝不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陈辉姐妹:精神病人的常年上访之路

 

钢组织部下发的(2003)62号文件,对于陈辉姐妹来说,无异于是雪中送炭,没有这个文件,走出鞍钢大门,他们寻找不到归宿,不知道明天的早餐在什么地方。

陈辉姐妹对鞍钢下发的62号文件心存感激,她们听着领导口头传达文件上温暖的条款,知道可以按照文件规定返回原单位了。

陈杰本人在并轨逼迫接受托管之前,她是离异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女职工。

陈杰的姐姐陈辉,被划为托管人员之前,她在为单位看管澡堂期间,精神受到刺激,患上了精神病,其有病史和病历等,并且,本单位的职工很多人都知道了这个情况。

对照鞍钢下发的62号文件,喜笑颜开的陈辉姐妹在2003年11月向原单位递交了返回申请。在申请中,她们对照了62号文件,确认自己属于应该返回单位工作的人员,百分之百符合文件之规定。

当陈辉姐妹把申请递交上去之后,领导叫她们在家等待消息。从2003年11月开始,她们一等就是六年,为了生存,为了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她们带上鞍钢下发的62号文件,从鞍山市一直控告到了北京,在年复一年等待和上访过程中,无论是国家信访局还是地方信访局,都是推磨一样的回复中把陈辉、陈杰姐妹推来推去。

2007年7月16日,国资委在鞍钢下发的62号文件的基础上,要求鞍钢协调组织部门和陈辉姐妹他们进行对话。面对国资委的指示,鞍钢集团还是置之不理。

在多年的上访中,鞍钢信访部门也给与了陈杰的一份书面答复:陈杰于2003年4月托管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2003年9月,鞍钢集团下达并轨返回的几个文件,陈杰当时在规定期限内按离婚带孩向公司提出返回申请,我公司也上报到上级公司主管部门。经上级审查后认为该人是合同制工人,于2002年6月劳动合同已期满,企业不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所以不能返回企业。(在1996年鞍钢实行全员合同制重新签定的10年劳动合同却只字不提)

辉身患精神病,而单位给与一个精神病人的答复是:陈辉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没有向公司劳动部门提出本人患有精神病,也没有其他人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该人患有精神病,亦未拿出患有精神病的有效文件,所以公司在该人三年托管期满前,通知其托管期满解除劳动合同“陈辉自愿”交纳了身份证等……另外,陈辉要求返回的理由是未婚独身。

们从鞍钢62号文件中我们没有看见合同制工人不能返回公司上班的文字。

陈辉说:公司领导到家来做工作、并采取欺骗等手段骗取了她身份证原件,而她身患精神病人人皆知的同时,她和妹妹陈杰一样,也符合返回单位上班的条件。尽管62号文件白纸黑字写得清楚,尽管陈辉她们从2003年走上了艰辛的上访控告之路,可鞍钢相关部门却在背离62号文件精神的同时,宁肯让她们继续上访,也不让她们返回公司自食其力。

北京是全国人民的上访中心,陈杰她们通过行走北京成为老上访户,支撑他们多年上访的就是鞍钢下发的62号文件,这个文件是鞍钢组织部下发的,鞍钢组织部给与她们对话的机会,可是,她们在上访的道路上为什么越走越远?

 

精神病人上访:法律之门何时为我们打开

 

陈辉她们需要公道。

 

精神病人领衔上访活动坚持了六个年头,陈辉她们在恳求鞍钢按照62号文件给与自食其力的机会的同时,也希望法律为陈辉她们争辩是非敞开大门。让陈辉她们难以置信的是,从鞍山市劳动部门到鞍山市审判机关,都在把精神病人上访诉求的事项拒之门外。

陈辉姐妹先是走劳动仲裁的道路。2008年7月28日,鞍山市劳动仲裁部门给她们下发了通知书,说她们的仲裁超过了时效,但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的道理走不通,陈辉姐妹在规定的期限内向鞍山市立山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请求法院支持她们要求按照鞍钢62号文件恢复劳动关系的诉求。这家法院的法官却告诉她们,劳动争议的案件暂时不受理,叫她们等待。

对于陈辉姐妹她们来说,等待的结果还是等待。2009年2月7日,他们通过网络给鞍山市中级法院的院长写信,把立山区法院迟迟不予立案的情况全面作了汇报。中院院长给陈辉她们的回答是:该案件已经转交立案庭处理。当陈辉姐妹按照院长的指示来到立案庭询问时,对方依然说还是暂时不予受理。

 

除了上访,陈辉她们还有什么道路可以走吗?

 

是陈辉她们心甘情愿的上访还是政府把陈辉她们逼上上访之路?

精神病人和离异带小孩的女职工被鞍钢剥夺了工作的权利,鞍钢自己背叛了自己下发的62号文件,在执行文件中断章取义,让本该上岗的职工逼迫到了上访的苦海中去。而劳动仲裁部门和人民法院居然漠视精神病人等职工的生存权利,为了保护鞍钢非法驱赶职工的行为而关闭了主持公道的大门。

鞍钢集团,违反自己的62号文件,让精神病人艰难走在上访讨要工作的道路上。

鞍山市,让精神病人上访了6个年头,未来的上访还要继续,是谁为鞍山人民蒙羞啊?

鞍山市口口声声说在推进社会的和谐建设,陈辉、陈杰她们却感受不到和谐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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