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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公民观察:北京入学门槛再提升 数十学生家长市政府请愿

2017年08月11日 综合新闻 ⁄ 共 80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丽福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在北京,数十名非北京户籍的家长7月10日集体前往北京市政府请愿,抗议当局剥夺他们孩子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当局派出警力对周边进行戒严。有评论认为,限制非北京籍儿童入学的政策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7月10日,约六十余名非京籍学生家长,在北京市政府外的花园聚集请愿。当天在现场的维权人士倪玉兰告诉记者,家长们反映外地孩子在北京上学,家长不仅需要有工作单位和固定住处,还需在北京纳税三年以上,所以不少非京籍儿童无法在居住地入学。倪玉兰说,面对家长的诉求,政府并未出面,而是派了警察对周围进行戒严:

“市政府小花园南侧被很多警察把守戒严,不让其他人再进入,因为(南侧小花园)就在市政府门口。那些人都集中在北侧小花园中间。”

2014年前,非京籍孩子在北京上学需要“四证”: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开具的无监护条件证明。2014年,北京市教委发布新规,将“四证”变为“五证”,增加了“在京务工的就业证明”,而各区县还有自订的额外要求,有些区县的要求多达20余项。

中国的“财新网”此前报道说,2017年北京市部分区县对审核申请人的在京暂住证、租房时间,以及实际相关完税证明等材料的时间要求更为严格。例如,丰台区将连续缴税证明期限增加1个月;东城区将租房时间提高至满半年;通州区也将“五证”中的“暂住证”改为“居住证”等。

长期关注有关问题的北京律师程海接受本台采访时认为,小学属义务教育,应当允许孩子在居住地入读,北京政府以不断提高入学门槛的做法来限制是不合理的,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小学,我们国家是义务教育。作为义务教育应该无条件在居住地上学,就跟着父母走嘛,其他任何(附加)条件都是违法的,违反国家义务教育法。地方政府构成了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

2015年,300多名非京籍家长曾前往朝阳区教委集会示威,遭到警方镇压,多人被殴打抓捕。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石山/嘉華  网编: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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