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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南暴政暴行观察: 河南五旬妇女组成“讨债”团 法院一审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7年08月08日 综合新闻 ⁄ 共 311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蒋海鹏转自博讯网
2016年1月的一天,一群陌生的大妈们来到了河南省商丘市政法干校家属院。她们拿着扩音喇叭喊话、骂人,闹得人心惶惶。

因家属院南面要建高层小区,将影响采光,居民向当地规划局反映后,工地停工。几天后,这群大妈便来到这里。

有的大妈态度很凶,辱骂和威胁;有的大妈则“好心地”劝他们听话,让他们不要再和南面高层小区的开发商过不去。

家属院代表李高(化名)断然拒绝后,被大妈们用手指戳着鼻子骂,还有人推搡、拉扯衣服。李高不敢回骂、更不敢推她们,“万一哪个大妈突然倒地、装病闹死呢?”

2016年3月,当地警方侦查发现,有一个平均年龄约50岁、约30名中老年妇女组成的“讨债”团,这些人没有正式工作,依靠电话互通消息,帮人“撑场”,参与各种债务纠纷、工程纠纷、医疗事故处理等等。

她们受人雇用,采取辱骂、侮辱、恐吓、殴打、损毁财物、占用公私财物等手段,直至对方不堪其扰,息事宁人。

2017年7月5日,这个“大妈团”的14名主要成员被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当地人称她们为大妈“骂骂队”,还有人说她们是第一起“大妈涉黑团”。

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大妈之一高云(化名)因病而被取保候审。面对新京报记者,她说自己觉得委屈:“我们确实犯法了,但不是什么黑社会。”

“关键是管饭”

参加几次讨债后,高云开始觉得,自己一个眼瞎的人也有了用处。

她是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平原办事处刘庄村人,45岁时因糖尿病并发症,双目失明,陷入黑暗之中,变得什么也不会。

三四年前,高云跟着村里的一个大嫂,第一次帮人讨债。“我每天都没事情干,玩得好的叫去帮忙,我就去了,就当是好玩”,她说,“关键是管饭。”

那时,她的丈夫已去世多年,女儿去了市区,高云独居村庄,生活不能自理,连吃饭也几乎全靠亲友。

请她们的老板是一个亲友,让她们去帮腔和助威。“村里几百户人大多沾亲带故,不管谁出现困难,肯定会互帮互助的。”高云的一个堂侄说,他家也常常帮衬高云。

后来,在这个堂侄有需要时,高云也去帮他讨过债。一般,请她们的大多是村里这些“儿侄辈”的老板们。

刘庄村是典型的市郊,距离梁园区政府、商丘市政府分别约5公里和10公里。眼看着市郊与市区间高楼越多、距离越短,建筑行业成为不少村民的谋生之业。对村民来说,打工的讨要工钱,包工的讨要工程款,这些早已见怪不怪。

今年7月底,记者走访商丘市内部分建材市场得知,前几年全国房地产行业出现较大波动,牵连商丘市内很多贷款或担保企业资金断裂、资金回收难,出现了很多经济债务纠纷。讨债难,民间因此出现了各种讨债群体和讨债方法。

“每笔生意都签有四五页纸的合同,规定限期付款和超期后赔偿等事宜,但还是一半以上不能正常收到钱款。”刘庄村一个卖建材的老板说,现实中没有超期赔偿一说,能拖个半年、一年催回全款就不错了。

这位老板说,他们出现民事、经济纠纷时,公安部门只要双方不打架、不闹事,就只能现场调解;如果去法院起诉、走司法程序,不仅时间周期长、成本高,且打赢官司也难得到执行。

讨债公司也不是这些小老板们随随便便就能聘请的。记者咨询商丘多家网络搜索靠前的讨债公司得知,这些公司收费一般按讨回金额的15%-40%左右收费,采取干扰债务人的企业经营、家庭生活等手段,暗示“难免需用点武力来威胁”。总之,收费高、动手闹僵关系、打人犯法,这触犯小老板们做生意的三条底线。

“只要老妇女,不要男的参加。”高云渐渐意识到自己的“价值”所在:男人去讨债很容易打架,而她们这些人都是可怜的“老弱病残”,对方拿她们没有办法。

最开始去的几次,高云说自己没拿钱,觉得给亲戚朋友帮个忙,请个饭就可以了。

她说,有时帮人要到账后,对方会给她们每人一天发100元或200元钱。好处费多少,主要看“老板”大不大方。

高云每月领的低保不到200元。她患有糖尿病和冠心病多年,没有什么其他收入。

“只要别人管一顿饭”,高云以为,帮人讨债不犯法,“我一个瞎子还能帮别人,我感到很荣幸。”

跳广场舞的病人们

2015年前后,老房子漏雨厉害,高云离开刘庄村,随女儿住进了市区。白天“听”电视,晚上等女儿回家做饭。饭后,她就去小区附近跳广场舞。

她在跳广场舞时认识了苏木香(化名)。61岁的苏木香和儿子一起住在商丘市区,每天在家也是做饭、带孙子、做家务。她的身体也不好,曾患上乳腺癌并被切除左乳,术后左手臂血管无法正常流通,导致现在左臂比右臂粗了很多。

在互相认识前,苏木香也跟着认识的朋友帮人讨过几次债。

“鼓励她晚上多去跳跳广场舞,也支持她和别的大妈一起去讨债。”苏木香的儿子说,他怕妈妈得病后想不开,在家也憋得慌,“帮个忙,相当于去玩,但交待过,不能打架骂人,动气了对自己身体不好”。

跳广场舞时,她们又认识了陈美(化名)和胡林文(化名)等人。这几人的家都比较近,除胡林文是男性外,其他人都是大妈。

其他几个人的光景也差不多。

陈美53岁,患有冠心病和高血压,四五年前离异后,和大女儿一家租住在城中村里,帮忙照看外孙;胡林文53岁,患有家族遗传病肺气肿,稍微走累一点就要引发哮喘,三四年前还把腿摔断了,现在走路还有点瘸,由于不便出门,平时在家照看80多岁的父母。

胡林文的姐姐说,陈美和胡林文曾是同学,但几十年来基本没有联系。两人从2015年开始恢复交往。胡林文加入,成为了这群大妈讨债团中唯一的男人。

高云觉得胡林文做人仗义,有次她病重时要头撞东西自杀,碰巧被路过的胡林文死死拉着,相当于救了她一命,两人也因此更加熟悉。

那时,高云还没有专门供盲人使用的语音辅助手机。当有人找到她帮忙讨债时,她就去找胡林文,借他的手机,或者直接请胡林文通知其他人。因为胡林文是男的,大多数时候不方便去那些“纠纷”现场,就为高云她们提供“后勤服务”。

几人认识后,关系网大了许多。更多不认识的人知道她们后,亲友托亲友、邻居托邻居地辗转找到她们帮忙。

“一般占理的才去,没事找事的不去。”苏木香说,这是她们“接活”的前提条件,比如去讨债一定要有欠条或合同。当然,她也承认,随着后来“业务范围”扩大,参与一些拆迁纠纷、医疗事故时,就没有坚持这一点。

渐渐地,她们在当地也有了点“名气”。根据一审判决书,公诉机关指控,从2013年至2016年,这群大妈团伙共有29次寻衅滋事行为。2013年1次,2014年5次,而2015年突然增加到20次。到了2016年,仅1月就发生了3次。

判决书称,这群大妈除参与各类债务纠纷外,还会被请去参与“医疗事故、宅基地纠纷、拆迁补偿、邻里争执等经济、民事纠纷”。

2016年3月左右,包括高云、苏木香等人在内的14人被当地警方抓捕。商丘市公安局新城分局负责侦办此案,该局警官李春光告诉新京报记者,该团伙涉案人员30余人,大部分是女性,年龄大都在50岁左右,最大的已70岁。

李春光还说,一般的成员按场次结账,每场200元左右,领头的多一些。如果去外地“出差”,报销来回路费、包食宿。如果有人因此进了派出所或者受伤了,出场费会高一点。

警方认为,胡林文是组织者,主要负责接活,也负责策划。陈美、高云、苏木香和刘某(为高云的同村亲戚)四人为骨干成员。

“占着讨钱的理,吵架时不能输”

直至被抓,这14个人也不是每个人都认识。苏木香说,每次有人“接活”时,由“接活人”叫自己最熟的几个人,根据事情大小,一般去3、4人就行,偶尔才需要10来人。因参与次数不多,还有一部分人从没打过照面。

出发前,大妈们不用特别准备,各自把家里的事安排好就行。一般是老板带队过去,如老板不方便亲自出面,也会让自己的亲戚带着她们过去。她们自称是这个老板的亲戚或朋友,要求对方赶快把钱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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