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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街头漆黑的夜晚,一个帐篷搭在马路边,坐在帐篷里的女子叫徐桂如。她曾是一家私有企业的法人(北京天门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他的丈夫曾是空军大校特级飞行员(2013年转业)。早在2005年4月20日,他们的家遭到强拆,徐桂如和儿子无家可归,不得不曾流落街头,不得不搭个帐篷在马路边,艰难生活。
北京西直门外,北京北站(西直门火车站)的边上,有个高粱桥。据说在宋代,宋辽两国之间的著名的高梁河战役,就发生在这一带。徐桂如原来就居住在高粱桥的西边,北京交通大学南门的对面。
徐桂如的家是一个独门独院的院子,有三间北房(平房),还有厨房、厕所。这里的房产是徐桂如那些年做生意攒下的钱买的,是私产,并可商用。徐桂如买了这个院子后,一是居住,二是作为她的公司(北京天门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办公地点。
2005年,徐桂如所居住的这片地区,遇到了拆迁。徐桂如要求不高,认为我一个独门独院的院子、三间北房(平房)、还有厨房、厕所。回迁一个三居室应当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一谈,负责拆迁的“福信拆迁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陈来福)说只能给补偿款33万。
今天(2017年)那个地区的1平方米都是十多万,33万在今天还不够买3平方米的呢。即使在当年(2005年)33万在当地也买不了一个一居室(需要50多万),徐桂如自然不同意。没有想到,在2005年4月20日上午,徐桂如带孩子(当时只要1岁多)去动物园去玩,中午回家时,看到的是一片废墟。
徐桂如和孩子无家可归了,不得不流落街头,不得不搭个帐篷在马路边,艰难生活。为了解决问题,徐桂如走上了上访维权的道路,可是多年来,问题就是得不到解决。开发商说,回迁没门,那是高尚社区——长河湾,那是给“高尚人”住的,大校也不行,拿33万走人,最多在补几万。
在前几年,为了怕影响丈夫——空军大校特级飞行员的工作,如果家属上访,会停飞的。徐桂如只是默默的上访,但是即使这样,还是被抓到过派出所。一些警察曾私下好心地对徐桂如说:“别再上访了,如果不是看在你是军属的份上和只是单单到信访机关上访,会把你抓起来。到那时,你丈夫的工作会受到影响,可能就不能再当飞行员了,可能还会被开除军籍”。
徐桂如虽然是默默的上访,最终还是被部队知道了。他丈夫所在部队师副政委和团政委亲自来北京两趟找有关部门。有关部门不得不答应想办法解决,可是事后只同意在北京五环路外安置1个两居室(而且还是非私产的两限房),为此徐桂如感到,有关部门这是在欺骗她,欺骗部队。自然无法答应。
2013年,徐桂如的丈夫——空军大校特级飞行员,转业了。徐桂如再也不怕丈夫被停飞了、被开除军籍了,为此徐桂如也开始大胆的上访了,也将她写的上访信给大家看了,也愿意朋友们帮助她了,如帮助把她的上访信发表在媒体上了。
为此,她请我(本作者)写了此文。希望大家给予关心、关注,使她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徐桂如她一家原来居住的是一个独门独院的小院子、三间北房(平房)、还有厨房、厕所;仅仅希望回迁一个三居室,这难道过分吗。
她和他的丈夫——曾经空军大校特级飞行员——难道住在一个自己的三居室里都不够资格吗。
太欺负人了,太欺负徐桂如这位军嫂(虽然现在不是了,但当年是,拆他们家房子时,她是),太欺负他丈夫这位空军大校特级飞行员(虽然现在专业了,但当年是,拆他们家房子时,他是)。
徐桂如(一个曾经的空军大校特级飞行员的妻子,丈夫在2013年转业)
原居住地: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头堆村82号
户口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59号
联系电话:13671094132
2017年7月20日
附徐桂如的上访信:
遭强拆十多年七一致信党中央
(北京)徐桂如
2017年6月30日
党中央:
习近平主席:
我叫徐桂如,今年52岁,我丈夫曾是空军大校特级飞行员,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2013年转业)。我们一家原居住在北京西直门“北京北站”的边上,一个独门独院,3间北房(平房),另有厨房卫生间,私产。在我丈夫还当空军飞行员的2005年,我家遇到了拆迁,我们要求原地回迁1个三居室,而开发商只补偿我们33万(不够在原地买1个一居室的),我们自然不同意,于是我们的家遭到了强拆。为了丈夫的工作,我不敢麻烦部队,只是不停地到有关部门反映。5年后(2010年)部队还是知道了,师副政委和团政委亲自来北京两趟找有关部门。有关部门答应想办法解决,可是事后只同意在北京五环路外安置1个两居室(而且还是非私产的两限房),为此我感到一直在受到欺骗、愚弄,自然无法答应。十多年来,我怕影响丈夫工作,一直不让他参与这件“家事”。如果影响了他的工作,我更着急;我丈夫怕我着急,也一直没有参与这件“家事”,他更没有为此影响工作。为此我感到太委屈了、太无力了,为此致信党中央、习近平主席,给我主持公道。
以上为摘要,下面我稍详细地叙述一下我家所遭受到的不公。
1、我丈夫曾是空军大校特级飞行员(2013年转业),在他当空军飞行员时,我们家遭到强拆
我叫徐桂如,今年52岁,我丈夫金晓军原是沈阳军区齐齐哈尔市空军大校特级飞行员,2013年转业回北京。我丈夫在部队时,曾荣立过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
在十年前的2005年4月20日,在我们不在家的情况下,我们的家被强行拆了。
十多年来,我和孩子无家可归,到外流浪,租借房住。丈夫在转业前,回家探亲,我们只能在租借的房子里凑合。丈夫在转业后,无法长期凑合,他自己不得不住到他自己的父母(我的公公婆婆)家里,而使我们不得不长期分居。
2、北京二环路附近,我们曾有一个独门独院、北房三间、另有卫生间、厨房,可是被强拆了
北京二环路附近的西直门外(现长河湾),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头堆村82号曾是我们的家,是个独门独院,北房三间,另有厨房、卫生间,是我们用多年的积蓄购买的,是我们的私产。当年购买房子时,一是为了居住,二是为了办我自己的公司――北京天门技术有限公司,生产补钙产品(大福钙)。
那些年,由于有自己的公司,我们的生活虽然算不上富裕,但也达到小康水平,生活得非常安逸。我们有自己的私房,我们有自己的公司,我们一家人生活得很平静,我丈夫在军队服役得很安心,我们在生活上从来没有麻烦过部队。
可是在2005年4月20日,我们的一切都被打破了,我们家被强拆了,我们家没有了。
那一天我带当时只有一岁多的儿子到动物园去玩,中午回家时,看到的是一片废墟,我们的家就这样被强行拆除了。从那一天开始,我们安逸、平静的生活没有了,我和当时只有一岁多的儿子开始过上无家可归、到外流浪、动荡不安的生活。
从2005年4月20日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人的一生中能有几个十多年。对于我们的孩子,也就只有这十多年的儿童少年期,我们的孩子却是在这无家可归、到外流浪、动荡不安的生活中长大的,他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3、仅仅给我们补偿款33万,还不够在原地买个一居室的,我们自然不同意,于是就强拆了我们的家
2004年北京中坤锦绣房地产开发公司,需要在我们的居住地盖商品楼——长河湾“碧河花园”、“长河御园”高档精品社区。这里的房价高的惊人,开发商是发了大财。
丈夫在部队是大校特级飞行员,我有自己的公司,我们生活的一直很平静、很安逸,谁发财我们并不眼红。
可是,负责拆迁的“福信拆迁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陈来福)给我们的补偿款很少,只有33万。即使是在当年,在原居住地,买一套一居室的住房都要50多万。(现在就更贵,需要几百万)。
33万,这点钱在原居住地都买不了1个一居室,更买不了我们原来那样的独门独院,我们当然不能同意。
我们不同意,就强拆我们的房子,就强拆我们的家,使我们无家可归、到外流浪。
4、根据有关规定,我应补偿1个三居室和1个一居室。我要求补偿1个三居室,其实还是少要1个一居室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精神:在实施拆迁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在补偿安置事宜上应平等协商,并且拆迁人没有强迫被拆迁人接受拆迁补偿方式的权利,反之,拆迁人应当尊重被拆迁人选择的拆迁补偿方式,履行拆迁人的义务。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根据《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00〕19号)中第八条:
(一)原住宅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安置1套一居室;
(二)原住宅建筑面积超过20平方米(含)不足30平方米的,安置1套二居室;
(三)原住宅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含)不足40平方米的,安置1套三居室;
(四)原住宅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含)的,对于超过部分可以比照本条前三款标准予以分套安置或者增加居室间数。
我家住房由于分两次购买,所以有两个房产证,一个房产证两间34米;另一个房产证13米,按照19号文,我应补偿1个三居室和1个一居室。我要求补偿1个三居室,其实还是少要1个一居室。
5、我们仅要求在原地回迁补偿1个三居室,就说我们漫天叫价,就使我们无家可归十多年
在被强拆后的这十多年中,我带着儿子到处上访。当我们述说到“我们在西直门的原有三间平房、另有卫生间厨房、一个院子,而只补偿33万”时,所有接待我们的信访、公安等等部门,都认为不合理。
我们的要求也并不高,我们原有一个院子、三间平房、一间厨房、一个卫生间,我们只要求在原地回迁补偿1个三居室。可是我们的问题就是得不到解决,不仅得不到解决,反而因为上访,我和儿子多次被带到派出所。
在十多年的上访中,在无数次与信访、公安等政府部门接触中,不少警察及其他政府工作人员私下好心地对我说:“别再上访了,如果不是看在你是军属的份上和只是单单到信访机关上访,会把你抓起来。到那时,你丈夫的工作会受到影响,可能就不能再当飞行员了,可能还会被开除军籍”。为了不影响我丈夫的工作,多年来我一直忍耐着,最多只是到有关信访部门去上访。
最终,在5年后(2010年)部队还是知道了我们家遭强拆的事情,师副政委和团政委亲自来北京两趟找有关部门。有关部门答应想办法解决,可是事后只同意在北京五环路外安置1个两居室(而且还是非私产的两限房),为此我感到一直在受到欺骗、愚弄,自然无法答应。
我原来居住在西直门,是一个独门独院、北房三间、一间厨房、一间卫生间,是完全的产权,并且能够商用,多年来我一直在此开公司。如此给我解决,完全是欺骗、愚弄我。他们还欺骗部队,说给我解决了,是我漫天要价无法满足。请问如此解决,谁能同意。
近3年,我的丈夫已经转业了,我也不怕再影响丈夫的工作了。为此,我今日写了此上访信。来上访,来为我自己,来为我一家,来为我十多岁的儿子不再生活在如此的处境中。
6、开发商、拆迁办欺负我家的男人在外地当兵,对我说:“这回迁房就不是给你们这种人住的,要房你们这辈子别想解决”
我家原来居住的地方是黄金地段,我们自然不愿意离开这里。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居住地是危房改造,我有回迁的权利,可是房地产开发商拒绝我家回迁的权利。
房地产开发商不对被拆迁人实行就地安置或就近安置,名曰腾龙换鸟。这种做法与城市房屋房屋拆迁的基本目的背道而弛,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背道而弛,与党中央、国务院保障被拆迁人生活的三令五申背道而弛。(最新征收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p186)
房地产开发商只给我们货币补偿,但根据有关规定(即使是根据常识)补偿标准是否合法的前提也应该是:补偿款足够被拆迁人能买到与被拆迁房屋相应水平的房屋。(最新征收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p483)。可是,给我们的补偿款33万远远不够买我家原来那样的住房:西直门(黄金地段),独门独院,一个院子,三间平房,有一厨房,有一个卫生间,私产。
政府有关部门不但不履行监管职能,还帮着拆我家的房子。他们说:“土地是国家的”。难道说“土地是国家的”就可以随便强拆百姓的房子吗,没有这条法律的。
政府有关部门还说:“只要提出要房,要回迁,这辈子都别想解决。只能要货币补偿”。难道说“货币补偿”就可以任意少给吗,就可以强买强卖,没有这条法律的。
拆迁办的人对我说过:“这房就不是给你们这种人住的,要房你们这辈子别想解决”。在我们面临拆迁时,当时报纸报道说的是,要对我们居住地进行危房改造,而不是盖什么高档社区。即使盖的是高档社区,难道我们就不配住在这里居住吗?难道在我们国家里我们是下等人吗?
他们是欺负我家里的男人在外地当兵,我家里没男人。别人家一间房给补偿35万元,我三间房,私产独门独院才补偿33万元。流氓、监狱出来的,他们怕人家,都多给人家。北京市所有拆迁户多是改善居住条件,可是到我这里是降低居住条件。当时,北京市盖住宅楼一般都让回迁,难道我们头堆村危房改造就不能回迁吗?
7、我请求党中央、习近平主席,主持公道,使我们和我们的孩子不再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这十多年来,我一直感到很委屈,很不理解。为什么有关部门总是站在开发商这些资本家的立场上,保护他们的利益,他们背后到底是谁?
十多年来,我和儿子无家可归、到外流浪、租借房住,过着动荡不安的生活。丈夫在部队那很多年中,也是一直不放心,担心着我和儿子。同时他也担心着自己,怕我上访影响到他。为此,我一直不敢让他参与这件“家事”;如果影响了他的工作,我也着急,我丈夫也一直没有参与这件“家事”,他更没有为此影响工作。
现在,丈夫已经转业了,我豁出去了,我给党中央、习近平主席写信,来反映我们的事情。
我请求党中央、习近平主席,主持公道,使我们和我们的孩子不再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徐桂如(一个曾经的空军大校特级飞行员的妻子,丈夫在2013年转业)
原居住地: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头堆村82号
户口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59号
联系电话:13671094132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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