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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权观察:江西农民遭强拆 执法大队长称"权大于法"被停职

2017年07月23日 综合新闻 ⁄ 共 90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董须丰转自博讯网

在资溪县副县长吴文辉的指挥下,二十多名城管队员将刚刚浇好的混凝土墙体推倒。

“北京时间”今日获悉,发表“权大于法,老板(副县长)说拆我们就拆”言论的江西省资溪县国土局执法大队长吴剑已被停职,并接受立案调查,同时被调查的还有资溪县鹤城镇党委书记乔志平、县法制办主任周伟明。

1月8日,“北京时间”独家报道了资溪县鹤城镇泸声村农民徐晓洪的在建房被强拆一事。吴剑曾对“北京时间”坦言,参与拆房的人并不知为什么拆房,完全是遵照副县长吴辉文的指示办事。

报道发表当天,江西省资溪县组织多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除了上述三人,该县还将对其他涉事人员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官方称因群众举报拆房

2016年12月6日,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泸声村,副县长吴辉文带领国土局、建设局等多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农民徐晓洪刚建起的屋墙推倒。据徐晓洪父亲老徐介绍,他们已取得农村建房的两证一书,属于合法建房。

此事经“北京时间”报道后引起资溪县委、县政府重视,昨天下午,资溪县政府向媒体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

调查称,2016年9月,徐晓洪在办理完“两证一书”相关建房手续后开始施工建房。墙基建设过程中,不断有村民举报,称该宅基地的批准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系原村小组负责人擅自签字批准。此举违反《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40条规定:农村村民因建住宅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需经村民会议同意。

该调查还称,据村民反映,徐家有三套共400余平方米住房。11月28日,该组60余户中有40多户联名要求县国土局撤销徐晓洪的建设用地手续。因此,建设过程中,鹤城镇多次派干部劝其缓建。

12月6日上午,在资溪县国土局、鹤城镇等相关单位未调查核实清楚前,徐晓洪又开始建设墙裙。当日,鹤城镇30多名干职工在现场进行劝阻,但徐晓洪及家人依然在中午两点左右将墙裙浇筑完工。施工过程中,该村小组10多名群众代表再次到镇、县两级政府上访,指责政府处置不力、行政不作为。

为避免村民双方矛盾冲突,如违建势必对徐晓洪造成更大损失,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未调查核实之前保持土地现状,并及时组织国土、建设、城管、鹤城镇等相关单位对徐晓洪抢建部分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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