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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密罪成囚7年 老病高瑜喊上诉

2017年07月20日 综合新闻 ⁄ 共 108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薛彩妹2017年7月20日转自

广受国际关注的内地著名记者高瑜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昨晨在北京第三中级法院一审判决。71岁患长期病的高瑜被指向境外传媒泄露中共中央所发出禁绝大学课堂上讨论普世价值、新闻自由、共产党的历史错误、公民权利、司法独立、公民社会及权贵资本主义的「七不讲」国家秘密文件,被判入狱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高瑜被带离法庭时高呼要提出上诉。高瑜的辩护律师莫少平指唯一的证据是当局以高瑜儿子胁迫的结果,这是一个错误的判决,经不起历史检验。

儿子胞弟获准旁听

高瑜案自去年11月21日在北京第三中级法院不公开审理后,昨上午9时作一审宣判。法庭宣判用了约20分钟,除莫少平及尚宝军两名辩护律师,高瑜儿子赵萌、高瑜胞弟高卫获准到庭旁听。审判结果引起国际社会强烈反弹,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昨回应说:「中国每一位公民都享有宪法规定的所有基本权利和利益。」他表示,高瑜案是依据法律裁决的。

明镜否认高瑜曾提供相关文件

莫少平对本报说:「这是一个错误的判决。」他指出,高瑜案的处理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这个案子经不起历史考验」。他说,高瑜案的核心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但被指为「境外」的明镜新闻出版集团(老闆何频),已明确声明从未从高瑜处得到控方指称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的9号文件。明镜新闻网昨再发声明指出,「明镜新闻网编辑部负责人(指何频)早已表明,中共的指控不符合事实。」

律师﹕除央视那次 其余口供没认罪

莫少平说,高瑜从没有在口供中承认向何频提供上述文件。在被提审期间,高瑜第一次口供也没有认罪,其他几次也是。莫少平说:「唯一一次有罪供述,是在央视播出那次。主要是他们(指当局)拿高瑜的儿子威胁,逼高瑜违心承认(有罪)。」

去年5月8日,官方中央电视台播出高瑜(面部打格)受审的画面,片段中高瑜说:「我认为,我做的是触及法律的事,危害了国家的利益,我做的是非常错误的。我是诚心诚意接受教训,而且要认罪。」莫少平指出,这唯一的认罪证供,是当局以高瑜儿子赵萌为筹码胁迫高瑜的结果。

高瑜和儿子赵萌去年4月24日同时被北京警方秘密拘捕。高瑜的另一律师尚宝军指出,警方侦查人员要胁高瑜必须配合,否则会对其同被拘捕的儿子不利。为保爱子,高瑜对办案人员说出了在央视播出的违心话。

高瑜「认罪」后,赵萌于去年5月23日获「取保候审」一年,至今年4月22日届满。对法院仅采信高瑜这唯一的认罪证供,尚宝军表示十分失望。尚宝军也是著名维权律师浦志强案的辩护律师,他说,浦志强是否被起诉,检方最迟应在5月20日前决定。 _(网文转载)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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