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华转自 Twitter
刘晓波长达11页的判决书,检察院对刘晓波的指控事实和法院的认定不过五百字。其中对刘晓波“多次煽动他人颠覆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事实第一部分是“2005年10月至2007年8月间,在互联网“观察”、“BBC中文网”等网站发表的文章”,共六篇,只认定其中223个字符:
“自从中共掌权以来,中共历代独裁者最在乎的是手中的权力,而最不在乎的就是人的生命”;“中共独裁政权提倡的官方爱国主义,是‘以党代国’体制的谬论,爱国的实质是要求人民爱独裁政权、爱独裁党、爱独裁者,是盗用爱国主义之名而行祸国殃民之实”;“中共的这一切手段,都是独裁者维持最后统治的权宜之计,根本无法长久地支撑这座已经出现无数裂痕的独裁大厦”。并指出“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自由中国的出现,与其寄希望于统治者的‘新政’,远不如寄希望于民间‘新力量’的不断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