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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浦镇拆迁负责人刘厚良和城管负责人任飞雄,在没有拆违书面通知的情况下,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拆迁文件,强行进入公司,甚至不惜以暴力破坏公司的设施。当天城管在墙上刷上红色的“6.5拆“字样,由于雨水的冲洗,新刷的红色油漆立刻模糊。拆迁过程中,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对拆迁的物件由公证员入库登记,王女士厂房里面大量货物遭到破坏,厂房被夷为平地,公司财务资料散落在雨水之中。
店主王女士想起遗漏在办公室内柜子里的现金,想进入场地拿回,在没有任何征兆下被双浦镇城管执法大队队长诸惠德和队员王国荣强行摁住,并用胳膊用力拽住王女士的脖子,强行拖拽数米,最后被多人推入污水坑中,头部着地撞到石头,并惨无人道的将其在地上拖行,导致王女士头部撞地造成外伤,有血肿,颈部软组织损伤,腰部挫伤,精神受到极大影响
此次拆迁补偿标准按照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细则。按照拆迁条例第二十一条,拆迁条例划分三档 09年12月底前, 09-13年, 13年后。 09年12月底前的1:1 房屋置换, 王女士厂房是09年建筑的。 可是拆迁办只有08,12年两份土地规划图,中间几年没有。拆迁办就说按照08年来,那么王女士厂房在08年还没什么建造,现在全部算违章。 王女士拿出了当年的照片,施工合同,来证明房子建造时间,都被拆迁办无理驳回。拆迁办威胁王女士家,必须签字,不签字立马强制拆除。 王女士在建筑时间和赔偿数额都不定的情况下,没有签字。 隔日,在没有任何通知,拆迁手续的情况下,拆迁办带领一百多号城管警察和外地民工,包围王女士厂房,实施暴力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