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中国法治观察 高铁香港段推一地两检 李飞重申中方跨境执法

2017年06月26日 综合新闻 ⁄ 共 111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范华转自《参与》   来源:RFA

因管辖权问题拖延多年的高铁香港段一地两检计划,中方重申大陆人员会跨境执法。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指出,一地两检方案会按照深圳湾西部通道模式运作,但执法权细节未确定。建制派认为这是合理安排,民主派就质疑会引起法律问题。(林国立 报道)

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在北京出席香港回归20年成就展时被问到,如何解决高铁一地两检问题,他表示港澳办正与特区政府密切磋商,中央密切配合研究,他理解方案肯定按照西部通道的方式,即是划出执法区,让大陆执法人员在港执法。

李飞说:我理解因为详细是政府之间在谈,肯定是要按照西部通道的方式,我理解否则不构成一地两检。

记者问:公安的执法权是全面的还是部分的?

李飞说:这个具体都在商量,这毕竟都是新事物对吧,新事物不管从法律意义上从操作上,都应该非常详细。

属建制派的立法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主席田北辰对本台表示,西部通道方式是最有效解决一地两检问题的方式,就是在香港成立内地口岸区,让内地人员在港执法,政府一直强调这安排不会违反基本法,内地执法人员亦应该有全面执法权。

田北辰说:现在万众期待,是这个所请内地口岸区在香港成立有没有违反基本法,一向政府说法律专家研究了很多次,认为没有违反基本法,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应该全面执法,局部执法根本没可能行得通,同一个地方两班执人员两套法律,完全是匪夷所思。

但民主派就有完全不同的观点。本身是大律师的公民党党魁杨岳桥对本台表示,高铁站和深圳湾口岸一地两检,情况完全不同,深圳湾是香港人员在大陆执法,但高铁站相反,基本法明文禁止大陆人员在港执法,大陆法律,除了列在基本法附件3的条文以外,亦不会在香港实施,在高铁站用深圳湾模式,逻辑错误,亦会引起法律问题。

杨岳桥说:在中国大陆的土地上,实施其他地区例如香港的法律,本身并不禁止,但不幸的是,在香港的基本法框架底下,在香港实施内地法律是被禁止的,所以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不会去猜度,政府会用甚么方法去面对或处理这种困难,但作为有法律背景的议员,我只能清楚说出香港基本法的精神就是这样,除非有一个改变基本法的模式,或其他方法我不知道。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表示,一地两检的商讨已进入最后阶段,特区政府和内地部委已有初步共识,但仍要商定细节,目前未有条件公布。而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就未有回应相关提问。

高铁香港段总站设在西九龙,造价800多亿港元,铁路预料最快明年第3季通车,但因基本法规定内地法律不能在港实施,高铁一地两检通关问题一直未能解决,争议期间,政界人士分别提出多个不同的解决方案,包括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汉清提出,将高铁站地底划为归属内地管辖的执法区。但众多建议都被认为不切实际,未被采纳。

 

给我留言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