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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观察 支聯會:強烈要求中央政府停止對異見及維權人士實施酷刑

2017年06月26日 综合新闻 ⁄ 共 800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范华转自《参与》   作者:支联会

支聯會2017年6月26日(國際反酷刑日)聲明:強烈要求中央政府停止對異見及維權人士實施酷刑

(支聯會今天(6月26日、國際反酷刑日)下午3時,將聯同中國維權師關注組、華人民主書院、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和社會民主連線前往中聯辦抗議,要求中國政府成立就709中的酷刑及不人道對待進行獨立調查,並向施以酷刑的官員追究刑事責任;立即啟動修法,根據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將酷刑刑事化,並廢除「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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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2017年6月26日(國際反酷刑日)聲明

強烈要求中央政府停止對異見及維權人士實施酷刑

中共建政後,對異見人士的酷刑,除了肉體上折磨,精神上亦造成極大痛苦、不人道和有辱人格。

異見及維權人士遭到的各種迫害,包括:恐嚇、毆打、綁架、誣告、禁錮、革職和軟禁等。異見及維權人士失去自由期間,更被施以不同程度的酷刑,包括:電擊受訊人生殖器或腳趾;扯掉受訊人陰毛,灌水逼其口服;雙手在背後上下交叉半空懸吊;強力暴打;長時間銬住手腳;被綁於俗稱老虎凳和鐵椅等長時間固定坐姿,不能睡,限制大小便及進食;坐板兒;站軍姿;手銬、腳鐐連一起,身體彎成90度,站數天甚至數星期;雙手抱住小腿並用手銬拷住,用木棍從雙腿中穿過,把木棍橫放在桌上;被用強光燈照射,不准睡眠;活人煙燻;用注射器往鼻腔噴射芥末油;雙手反扣鐵窗吊起,身體前傾,腳尖點地,十多天不讓睡覺;用冷水淋頭,不讓睡覺休息,開冷空調吹;強迫長跑;毛巾蒙眼,雙腕裹毛巾,雙手背身後拷住;吊起身體,讓雙腳剛剛點地;冰凍攻擊;拒絕提供治療;不給充足食物及水;被迫背誦囚規等。還有單獨囚禁、社交孤立、威脅、辱罵及強迫心理輔導等精神傷害。有些更強迫服食精神科藥物,甚至直接送到精神病院服刑。

中國是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的締約國,1988年在中國生效。簽署國有義務採取一切行動消除及懲處一切酷刑對待。該《公約》明確規定締約國須履行的責任,包括:「每一締約國應採取有效的立法、行政、司法或其他措施,防止在其管轄的任何領土內出現酷刑的行為。」(第2(1)條),「每一締約國應保證在可能參與拘留、審訊或處理遭到任何形式的逮捕、扣押或監禁的人的民事或軍事執法人員、醫務人員、公職人員及其他人員的訓練中,充分列入關於禁止酷刑的教育和資料。每一締約國應將禁止酷刑列入所發關於此類人員職務的規則或指示之中。」(第10條),「每一締約國應經常有系統地審查對在其管轄的領土內遭到任何形式的逮捕、扣押或監禁的人進行審訊的規則、指示、方法和慣例以及對他們的拘留和待遇的安排,以避免任何酷刑事件」(第11條),「每一締約國應確保有適當理由認為在其管轄的任何領土內已發生酷刑行為時,其主管當局立即進行公正的調查。」(第12條)及「每一締約國應保證防止公職人員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職權的其他人在該國管轄的任何領土內施加、唆使、同意或默許未達酷刑程度的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的行為。」(第16(1)條)。

對羈留場所的獨立監管、檢查制度,同時確保被羈留人士能與外界及律師溝通 ,是杜絕酷刑最有效的辦法之一。然而,近年修訂的《刑事訴訟法》竟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制度將秘密羈押合法化,以致上述保障完全失效。雖然「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只能在影響到國家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適用,然而近年來,我們見到尤其是政治類案件中,「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盛行,近期則大量應用在各地被捕的維權公民身上,不管案件本身與國家安全能否沾上任何關係。「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作為酷刑滋生的溫床,必須廢除。

支聯會敦促中國政府全面履行國際公約責任,停止殘暴迫害異見及維權人士,釋放所有被無理扣查或強迫失蹤人士,並廢止任何形式的秘密羈押包括「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制度。 中國政府應盡快簽署並批准《禁止酷刑公約任擇議定書》,切實推行及參與防止酷刑的國際監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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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近年被施以酷刑的異見及維權人士簡介:

香港公民個案

林榮基:香港銅鑼灣書店店長。2015年底,林榮基在內地被囚,之後被迫認罪和在有導演有台詞下,上電視台坦白招供。林榮基表示被獨立囚禁8個月,24小時被監視,不斷被提審,「自願」簽署放棄通知家人和聘請律師的聲明。他想過自殺,但沒有做成,因為對方做足防禦措施。例如連牙刷也綁繩,防止犯人吞下。這個內地依法實行的「監視居住」是精神酷刑。

程翔:被單獨囚禁在國家安全局招待所中,整整105天,不能接觸資料、不能與人說話,甚至不見日夜,與外間隔絕,令精神上走向死亡邊緣,「好幾次想撞牆(自殺)」,身體亦出現後遺症,包括心律不齊。

因「八九六四」被捕者

陳雲飛:維權人士。2015年3月25日,陳雲飛與其他20多人在四川新津縣為在「六四」屠殺中死難學生肖傑、吳國峰掃墓後被以「尋釁滋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2017年3月31日陳雲飛被判刑4年。5月7日,陳雲飛因在看守所所長巡視時,拒絕喊「首長好」而遭酷刑處罰, 14天不間斷戴手銬腳鐐,並把手與腿銬在一起(俗稱「龍抱柱」),吃喝靠餵食,躺臥時腰腿疼痛致徹夜難眠。雖然「龍抱柱」非常殘忍,但比起上次遭受「雞啄米」酷刑(把手與腳銬在一起),上銬部位沒有潰爛,勉強可走路。陳雲飛目前仍睡地上,地面潮濕,每次睡醒都腰酸背痛。

李旺陽:湖南工運領袖。李旺陽因聲援八九民運兩次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刑期長達22年。在獄中,李旺陽被虐打至殘,雙目失明、雙耳失聰、雙腿癱瘓。即使如此,李旺陽對支持八九民運無怨無悔,更表示:「爲了中國早日實現多黨制,我就是砍頭,我也不回頭。」2012年6月6日上午,李旺陽在醫院「被自殺」。

苗德順:因反抗「六四」屠殺被捕的最後一名政治犯。2016年12月15日,經過27年牢獄刑滿獲釋,但下落不明。據美國人權組織「對話基金會」及曾與苗一同關押的北京畫家武文建稱,早年由於苗拒不認罪,天天寫申訴,被獄方歸類為「反改造」,承受更重的刑罰,曾單獨關押,也屢遭酷刑。武文建稱:「他精神也狀況不好,獄警幾根電棍電他都不求饒,正常人條件反射他都沒有。反正他能活著出來就是萬幸。」苗德順1990年於獄中確診乙型肝炎,2003年起被轉監到主要收容年老及患病男囚犯的北京延慶監獄,已有近十年沒有親友見過他,據說是苗本人拒絕探視。苗是至今外界所知關押最久的「六四」囚徒。1989年6月3日晚,北京大批市民湧上街頭試圖阻止軍隊進城,有裝甲運兵車和客車被焚燒。24歲的北京工人苗德順被指與另外4人一同向一輛起火坦克投擲一隻籮筐,同年8月7日被以「縱火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1992年改為無期徒刑。苗因拒不認罪1998年才被減至20年徒刑,又有傳他再獲減刑11個月。苗現年51歲,人生過半時間在獄中渡過。

傘捕者

葉曉錚:因轉發《蘋果日報》「雨傘運動」報導,和舉牌拍照支持香港,被控「煽動顛覆國家」。警方將他銬在老虎凳上,進行12小時審訊。老虎凳是中國看守所常見刑具,受刑者被長期綑綁在椅子上,不讓睡覺,在椅子上解決大小二便。

謝文飛:因在廣州街頭拉橫幅聲援香港「雨傘運動」,被控「煽動顛覆國家」。他進入看守所後一直喊聲援佔中的口號,被認為不服管教。管教幹警對其實施「定鐐」(將四肢固定在一個直徑為8釐米左右的鐵環內)的體罰,時間長達104個小時。後又實施「八字鐐」(將手銬與腳銬連在一起,人行走時只能靠蹦、跳)。

張聖雨:因在廣州舉牌聲援香港「雨傘運動」,被控「煽動顛覆國家」。他被捕後在所內喊「打倒共產黨,消滅獨裁政權,建立民主中國」的口號,後被戴腳鐐手銬,用鐵鏈釘在床上,還被管教用手銬砸頭。他被鎖在鐵床上15天,吃喝和大小二便都得在床上解決,結果他半個月無法大便。

王藏:王藏因在Twitter上發佈撐傘照,被控「尋釁滋事」。他在囚期間受到酷刑逼供,5天4夜不能睡覺,4個通宵被迫站著。他被關在一個充满泡沫的白色房間內,為的是防止他自殺。同室的囚犯並威脅他要對其妻和孩子不利。

異見人士及人權捍衛者

曹順利:北京維權人士。2013年9月14日,曹順利應邀前往日內瓦參加人權培訓和觀摩聯合國人權機制運作,在北京機場被攔截後強迫失蹤一個月後,外界才得知她已於9月14日當天被關進北京市朝陽區看守所,被以涉嫌「非法集會罪」刑事拘留;10月21日被變更罪名為涉嫌「尋釁滋事罪」逮捕。曹順利被關押看守所期間得了雙肺結核、肝腹水、子宮肌瘤及囊腫等多種疾病卻得不到治療,直到2014年2月19日,曹順利病危入急救中心搶救,當夜轉入北京309醫院重症監護室,昏迷24天後,3月14日下午含冤離世,終年52歲。

彭明:民運人士。據稱曾任北京《企業之友》雜誌社長、北京建城集團董事長等職,1998年組建「中國發展聯合會」在香港註冊,不久被查抄,彭被指企圖嫖娼判勞教18個月。獲釋後他逃離中國,在美召集「中國聯邦臨時政府籌委會」。2004年彭在緬甸「持有假幣」被捕交中方。翌年,武漢法院以「組織和領導恐怖組織罪」判彭無期徒刑,指他撰寫《民主工程》鼓動暴力推翻中共。彭繫獄12年,曾遭酷刑毆打,患有心臟病卻未獲適當治療。2016年11月29日上午8時,彭明於湖北獄中看電視時倒地,送院無效,被指死於心臟病,終年60歲。

吳淦:網名「超級低俗屠夫」,網絡異見人士。2015年5月20日,吳淦因抗議江西高院不讓參與「樂平冤案」律師閱卷而被行政拘留10天。5月27日,又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誹謗罪」遭刑事拘留。7月3日,燕文薪律師被告知吳淦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兩罪批准逮捕。吳淦羈押期間遭受酷刑。吳淦表示,關押期間幾天幾夜不讓睡覺,極其疲倦睜不開眼,武警強行撐開眼睛接受審訊。不堪忍受,以頭撞牆。睡覺時劃個線,被子稍微出線就被弄醒。夏天將空調調到最冷。吳淦也被毆打和被強迫服用不明藥物。

赤壁三君子:2013年5月25日因在湖北赤壁宣傳民主理念合影留念的「赤壁三君子」黃文勛、袁奉初(袁兵)、袁小華,拘押期間備受虐待。

黃文勛:廣東維權人士,,街頭民主運動發起人和宣導者。2013年2月1日, 曾因在深圳市中級法院外舉牌聲援王登朝被重判14年6個月一案,而被當地警方帶走並遭毆打。2013年5月25日,因開展《周遊華夏踐行光明中國夢》活動到達湖北赤壁市站,宣傳民主理念,並與前來支持的袁小華、袁奉初等多名民主人士、維權公民合影留念,引起社會民眾的關注熱議。2013年6月19日,被赤壁市警方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7月13日被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正式逮捕。2016年9月,黃文勛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入獄5年。

袁奉初(袁兵):湖北維權人士,南方街頭運動宣導者。2013年5月25日,因與黃文勛等街頭運動者在湖北赤壁共同參與《周遊華夏踐行光明中國夢》活動,被當地警方以涉嫌「非法集會罪」處行政拘留15日;6月19日,又被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7月17日被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3年9月24日,其案件被移送湖北赤壁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罪名變更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其在獄中曾遭受嚴重毆打虐待,致其面部縫合多針。2016年5月9日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袁小華:湖南維權人士,廣州和深圳街頭運動發起人之一。2013 年 5 月 25 日,與黃文勛等共同參與《周遊華夏踐行光明中國夢》活動,同年6 月 19 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 7 月 17 日正式逮捕;2013年8月,變更罪名為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據悉,拘押期間備受虐待,遭警方酷刑毒打,且嚴重超期羈押。2016年5月9日被以「擾亂秩序罪」判刑3年零6個月。

郭飛雄:廣東法律工作者。因多次援助被官商搶地的太石村村民,多次被公安非法禁錮。2006年,郭飛雄被廣州公安暴力毆打。2007年2月12日再次被捕,並被公安實施酷刑。首先是坐老虎凳4個小時,手被反綁背後成360度吊起。公安還用高壓電警棍2次電擊他的生殖器。因參與《南方週末》抗議事件,2013年8月8日被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2015年11月27日被判刑6年。

王清營:大學教師。2014年5月16日被捕,廣州「唐袁王三君子」案其中一人。王清營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坐牢2.5年,2016年11月出獄。被拘押時警察要他像狗一樣蹲着。王清營不服從,沒有蹲,遭酷刑對待。最嚴重一次連續8天腳釘在地上,手捆著,動彈不得,每天只喝一口水,吃一口飯,拉屎拉尿在褲子上。8天釘後雙眼模糊,站不起來,3個月手腳無力。另一次警察指使囚犯打他,打暈之後送院,王還是不蹲,又被打暈後再被十字形定在病床上,直至他屈服。剛出獄時連窗外樹響聲都嚇得被子蒙頭,至今情緒才慢慢平伏。他曾到香港看心理醫生,醫治牢獄給他造成的驚恐症。

張昆:徐州新公民運動參與者。主張民主憲政,曾積極參與新公民運動,曾聲援《南方週末》「新年獻辭事件」、聲援營救維權律師唐吉田、聲援南樂教案的張少傑牧師家屬及律師等,被當局多次打壓和威脅。2013年1月,因與作家阮雲華等人發起「呼籲官員財產公示公民之旅」行動,被當局秘密關押2個月,其間遭多次毆打和酷刑虐待。2014年2月24日,因繼續街頭民主活動,被關進精神病院,至同年3月中旬才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1年。2014年5月24日,因其在「六四」前夕參與街頭舉牌、要求官員公示財產, 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4月7日,徐州中級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2年。2016年4月8日刑滿釋放。2016年冬天,張昆對心理醫生表示他在獄中被毆致鼻樑、面頰骨折,呼吸不暢,獄方拒絕治療還羞辱他人格。目前除了被打殘手指沒有錢再做手術外,他還嚴重失眠、恐懼、強迫思維等心理障礙和嚴重的消化系統紊亂。

高智晟:人權律師。因多次辦理維權案件,為民請命,其律師事務所被停業一年。2006年8月16日被以「涉嫌違法犯罪活動」拘留審查,一家人被跟蹤、騷擾。2007年9月21日,高智晟被中共當局秘密綁架50多天。2010年4月,高智晟第二度失去聯絡,失蹤逾16個月。2010年4月短暫獲釋期間,曾向媒體披露於2009年2月至2010年3月失蹤期間,被國保不人道對待:曾被4、5名大漢剝光衣服躺在地上13晝夜;被連續狠毆48小時;被用4根電警棍反覆電擊全身及生殖器、用牙籤刺篤;又被按低頭,點香煙焗他的眼鼻;也曾被戴上頭套不能動彈16小時,亦被以濕毛巾蒙面造成逐漸窒息的感覺;看守所人員更曾將他強行按下,姿勢猶如90度鞠躬,致其極度痛楚。除肉體折磨,高指每天當他餓至眼冒金星時,對方會拿出饅頭,要他自己罵自己是「畜牲、豬狗」;每唱一遍《共產黨好》、《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即可得一個饅頭。高智晟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3年,2014年刑滿出獄,一直在陝北老家佳縣遭軟禁。年僅55歲的高智晟牙齒已基本脫落,吃飯困難,講話吐字不清。曾多次要求看牙,但遭當局拒絕。高智晟之所以牙齒在壯年脫落,完全是遭受長期殘暴酷刑所致。

陳光誠:山東失明維權「赤腳律師」。陳光誠因揭露山東臨沂市暴力執行計劃生育,被誣告多項罪名,判處4年3個月監禁。2010年9月9日,陳光誠刑滿出獄後,一直和家人被軟禁在家,不得與外界接觸,令患有腸出血的陳光誠得不到適切治療。2011年2月,5段有關陳光誠與家人被軟禁的視頻曝光後,陳光誠一家遭報復,陳光誠被十多名國保圍毆,胳膊被用力向後擰,頭被用力按下,持續兩個多小時直至昏迷;陳光誠妻子袁偉靜亦被暴打至短暫失明(持續數天),左眼眉骨及左下肋骨懷疑骨折。兩人事後皆得不到治療,用鐵皮把家中的窗戶封上,3月6日起停電,3月7日半夜,看守人員爬進家中把電視天線拆壞、剪斷。自2月24日起,他們5歲多女兒被限制在家,她的書和一些玩具也被拿走。陳光誠母親終日被3人貼身跟蹤。

嚴正學:藝術家。1993年,嚴正學遭警察電棍電擊,30多個警察用電棍抽打他。1994年,他被關在北京雙河監獄時,遭10幾名警察用6根電棍電刑3個多小時,直至他昏死,大小便失禁。

清水君:異見人士。清水君被江蘇高院宣判後,獄方竟直接將他強行送進精神病院!因精神病院拒收,他才倖免於難。隨後被江蘇省監獄關入嚴管隊,強迫每日長跑近3萬米致雙腳潰爛血肉模糊,並唆使重刑犯人暴力毆打他。

朱虞夫:中國民主黨成員。服刑期間,晚上不准睡覺,常年被特別嚴管,曬不到太陽,不能和別人講話,關在牛棚裏,叫幾個犯人對他拳打腳踢。上廁所必順經犯人同意。

維權人士

馬三家女子勞教所:於2013年,12位曾在馬三家女子勞教所勞教女士的曝光了勞教所內的酷刑,間接導致了勞教制度的廢除。12位女士中包括用陰道將證據帶出勞教所的村婦王桂蘭;在所裏每天都被女獄警毆打的上訪人員梅秋玉;被綁在死人床三個月、拉屎拉尿和吃東西都不讓下來的蓋鳳珍;被獄警用三把牙刷並起、刷毛向外插入陰道不停旋轉的年已60歲的信淑華;四肢被綁吊在兩張鐵架床上接受「懸空掛」酷刑的趙敏等。其中,因上訪被關進去勞教的村婦劉華被迫在車間做工時來月經,但不能去廁所,經血順大腿流下,褲都濕了,下班時其他女犯擋住她的後身,怕被其他男人看到。而40多歲的趙敏則遭受「懸空掛」酷刑,被吊在兩張鐵架床之間。根據她們的供述,馬三家女子勞教所對被囚人員的酷刑,包括強迫體力勞動、關小號、抻刑、十字吊、懸空掛、坐老虎凳、綁死人床、電擊乳房和生殖器官、牙刷插陰道等等。

李小玲:廣東維權人士。2017年5月17日,李小玲按約前往珠海中級法院辦理材料遞交手續。準備離開時,法院工作人員想把材料退回給李小玲並要求收回回執單,李小玲不同意,被五、六個法警圍困法院,限制人身自由。其後,李小玲出現頭暈、眼痛症狀,要求警方速送院治療,但警方故意拖延,並把疼痛至半昏迷的李小玲強行做筆錄,直到約凌晨3時把李小玲送院,隨即離開。

韓素芳:上海反強拆維權人士。韓素芳家於2015年6月15日被強拆,祖孫三代5口人得不到安置補償無家可歸。汽車修理營業執照及貴重物品未獲分文補償。2014年3月8日,韓素芳被強制遣送回上海,關黑監獄6小時後扔在路邊。2017年3月6日, 韓素芳關押在上海黑監獄數小時後被5、6個不明身份的人士群毆,韓當揚被打昏。再被送到一間房子繼續毆打。韓素芳被關10天內天天嘔吐,吃不下飯,喝水也嘔吐。3月15日,遭酷刑折磨得奄奄一息的韓素芳被扔在浦東新區惠南鎮,,被帶去派出所,送韓素芳去醫院搶救。

邢望力:河南維權人士。2016年8月26日,邢望力因在網上公開聲援徹查當地民眾馮國輝死亡事件,被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囚4年6個月,翌日疑在看守所企圖自殺。警方事發10小時後通知家人,並指邢在囚室窗口用紙繩試圖自殺,被救下時頭先落地,導致左顱骨粉碎性骨折。邢望力兒子邢鑑則認為,父親是在囚室內抗議時,被警察等相關人員毆至重傷,又指父親在法庭上提出將會上訴,因此不會自殺。他質疑案發14個小時才被送到手術室進行手術「這是百分之一百看守所對他酷刑虐待,逼他認罪」。

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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