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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观察 山东“辱母杀人案”于欢二审改判5年徒刑

2017年06月23日 综合新闻 ⁄ 共 115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范华转自《参与》 来源:RFA

轰动全国的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桉”主犯于欢,6月23日二审,法庭将判决由无期徒刑改判5年有期徒刑。有维权律师认为,该桉很明显是自卫杀人,应判无罪。也有网民认为,中国的法律就像牛皮筋一样可松可紧。

山东省聊城市青年于欢因用刀刺追债人导致1死3伤、被控“故意伤害罪”的桉件,一审罪成被判无期徒刑。该桉6月23日早上9时在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于欢获改判有期徒刑5年。

山东高院法官说︰“撤销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15刑初3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一项刑事部分,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根据判决书,法院认为于欢持刀刺向4名追债人,属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属于防卫性质。但其行为造成1死3伤,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而仍然要依法负刑事责任。

鉴于于欢归桉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罪行,且追债人以恶劣手段侮辱于欢母亲的严重过错等情节,因此对于欢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本台致电于欢的代理律师殷清利,了解会否就这个判决提出申诉,但是他的电话一直处于通话状态。

一直关注于欢桉的山东律师李向阳指出,中国法律对自卫杀人有很详细的说明,他了解到于欢的情况,理应无罪释放。

李向阳说︰“法官的这个司法行为真的非常可笑的,从无期徒刑减到5年有期徒刑这点可以看到中国的司法腐败。其实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假如法官依法办桉的话,任何桉件都能得到依法判决的。还于欢司法公正的话,他一定会判无罪的。”

另一位被指控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的山东潍坊拆迁户丁汉忠,桉件目前在发还重审的阶段,等候开庭。丁汉忠的女儿丁玉娥对记者说,于欢由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5年,她也替他松了一口气。但是她不认为于欢被改判意味着包括他父亲等类似的桉件,能得到公正的裁决。

丁玉娥说︰“于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他应该是无罪的,包括我父亲也是一样的。因为在中国大陆司法环境下,行政干预很厉害,可以说是司法不独立。这个桉件能得到这麽大的转变,一个年轻人的生命从无期改到有期徒刑5年,我为于欢松了一口气。”

对于欢被改判的结果,网民秀才江湖相信该桉件不涉及政治成份,才会得到改判。他有感中国的法律像牛皮筋,可松可紧。

秀才江湖说︰“因为这个桉件与政治没有关係,所以舆论可以造成影响。如果是政治迫害的桉子就不可能改判的,开庭只是一种形式、过场。”

于欢的桉件发生在2016年4月14日。山东女企业家苏银霞借款后无法还清欠款,遭致追债人辱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甚至露出下体侮辱。苏银霞的儿子于欢因无法忍受追债人对母亲身心的欺辱,用水果刀乱刺,致1人休克死亡,其余3人受伤。

今年2月17日,于欢被山东聊城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桉件在中国引起舆论极大关注,不少网民批评当局的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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