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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政治迫害观察: 悲愤:沈阳维权高工李伯城夫妻的血泪控诉

2017年06月10日 综合新闻 ⁄ 共 222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蒋云龙转自现实中国

关于《沈阳826事件》——李伯城高工被拘后的血泪控诉

一、8月26日上午9时许,我们沈阳企退高工代表60余人来到市府正门右侧,要求会见市长陈海波,要求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和落实国发【1983】141文及关于离退休高级干部地方补贴119文精神。

当时已有20余名市府维稳和市公安局人员在录相和问讯,曾因一方要强行录相和受录对象发生过口头争论。后来走在前面的我和其他代表等与维稳办张、杜两人接洽,由他们去联系市长,我们则递交了5名代表名单。我挥手招大家陆续到信访局。我说:“哈市在得到政府相应理解后,也是副市长在信访局见大家的。“当时大家在不影响交通的人行道上不过站了七、八分钟就及时撤离了。强调一点,并无警方估计的所谓“准备冲击市政府”的任何事实发生。

到信访局我和其他同仁将两幅横幅挂在大厅窗上,内容是:“强烈要求会见陈海波市长”“落实141文国家同职级高级专家,同等身份待遇”。

市信访局刘说:“应挂在外边”。我说:“那会被误为扰乱社会秩序,我们不踩红线,我们在北京人社部也就是挂在室内,是允许的。在里边可以起到会场题目作用。”刘默许。

大家坐定久等,因不见联系市长的杜警官,群情有点激昂。经过我们几位代表的协商,同意就和两部长对话,决定由赵东新作中心发言,汇报进京上访人社部尹司长的讲话和对地方政府的119号文的补助精神的6项诉求。市人社张部长、市人事崔部长等人正式接见了我们五位代表。在听取我们的详细汇报后,我们还递交了两份申诉信。

总之,一切都遵循《信访条例》第18条的规定:“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这次多人上访,虽然开始想参考有的省市集合市府门侧,但考虑到沈阳警方的“过敏”,我们也及时离开门前。因此绝无任何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发生。为驳斥沈阳警方对我的非法拘留行为,特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详列如下:

第二十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关于(一)条,我们是按照《信访条例》第十八条依法上访,而且市府两位局级干部也正式接访,根本不存在“非法聚集”,更无“围堵”、“冲击”、“拦截”等非法行为!

至于(二)(三)(四)(五)(六)条更是完全不沾边的行为。

二、可是当晚9点,沈阳市沈河分局十余人竟然撬门压锁非法冲进我居室,不容分辩,扭我到分局,审讯笔录一天两夜,带上手铐,以“煽动扰乱社会治安罪”将我拘留12天!三十余人大房间,硬板铺、水泥地,大小便无遮掩。搜去衣服鞋子,光膀光脚只着裤衩,整日端座,完全如刑事犯对待。伙食就是臭白菜汤,粘乎乎米饭,用不了一周,健康人都折腾得散了架子,何况我年近70的老人?我进去伊绐,长夜不眠,只盼天亮,只盼早点有人声、狗吠声、铃声,好熬过长夜!哪里是人过的日子?

我原有腰椎间盘脱出和肠胃炎,经长期坐板,光脚冷风,立即产生激烈的咳嗽,并连续呕血十天。幸有康管教理解,说我是好人,三次送我这带手铐脚镣的重犯去浑南陆军总院全面检查,后转入和监狱同样恶劣条件的监管医院两天。

三、天终于亮了——在全国企退高工网上一片抗议声中,分局陈等教我三次写“上访认识”不准强调“及时撤离”,着重写在市府门前集结给政府施加压力,造成社会严重影响。要我承认“国家不准集体上访”,“高工之家是外控组织”“有特务”。承认我是辽宁乃至东北的上访组织者。但我在严酷的摧残围攻下,头脑清醒。

1、什么叫“煽动”?我并无强迫或指使他人干不该干的事。

2、什么叫“非法聚集”?信访条例允许“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我们绝非“非法”。

3、虽然有的省市企退高工上访时也在省府门前集合,但我们考虑沈阳的情况,仍然及时撤离,以免警方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4、“高工之家”是全国高工向社会张贴合理诉求的园地,是正义的合法的允许的形式,国家认为不妥,完全可以屏蔽掉。全国企退高派来慰问我的代表绝不是沈阳警方所谓的“特务”;电子邮件也是世界通行的个人之间传递信息的合法工具,沈阳警方所谓“政府只能严查一部分,受西方控制搞不掉”等等,恐怕是无限上纲的文革流毒吧?

四、至于我本人,从全国企退高92年起就已开始申诉,18年未决;我们辽宁还是2004年才开始的,当时我的确是3个发起人之一,但现其中一人已故,一人已久不参与。以后历年有人员的更迭,一茬茬的参与人员都是非固定的。如果一定要像这次沈阳警方所说:“你是发起人,你挥手大家都听,你一直是辽宁乃至东北主要组织者,这次你虽不是主发言,但火是你点的(指从北京带回尹司长讲话和人社部消息)大家叫你‘秘书长’!”——那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

总之,12天的关押,使我罹患了严重的肺炎和冠心病,住院半个月,至今尚在恢复中。谢谢大家的关心和声援!

最后我仍要呼吁:有序上访,网上申诉,是企退高工的合法行动;曙光在前,大家仍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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