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云龙转自博讯网
12月2日本网义工采访到来自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访民刘成丽,她向维权网义工倾诉了本人因工伤残后,受到单位和当地劳动部门坑害、毒打的悲惨遭遇。
访民刘成丽原是抚顺市二建工程公司从事电焊工作的技工。1988年6月7日,刘成丽正在工作中,工地帐圈突然倒塌,其右腿被砸中,医院诊断是“至右腿胫排骨下三分之一开放性粉碎性骨折,部分皮肤严重捻挫碎烂撕脱,右胫排骨远端距离,裸关节4cm处骨折,远位断端已向排骨错位。”经过解放军81356医院两年的住院治疗,至今仍靠双拐支撑行走,失去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至今已21年,单位虽由一百元涨到今天每月六百元,实在难以维持生存,特别是每月医疗费的支出有时就得几百元。
1997年11月通过五人专家组确诊鉴定结论刘成丽为四级伤残,但是单位领导为了逃避工伤津贴,竟然隐瞒、篡改专家伤残鉴定,把刘成丽伤残等级由四级篡改为六级。
2008年8月19日上午,抚顺市市长电话通知刘成丽到信访局接访,对其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当刘成丽再返回家的路上,被抚顺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经理曾庆柱指使本公司保卫人员李梁晨等4人,对她暴力毒打,被送往抚顺市中心医院抢救治疗16天,这次被该医院确诊为:“轻度颅脑损伤,闭合性脑外伤。”这样一起严重故意行凶的刑事案件,受害人找辖区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居然不立案,找顺城区公安分局报案也照样不理,再找到抚顺市公安局却是互相推诿,打人凶手至今逍遥法外。
2009年3月5日,刘成丽在上访无门下,同其他访民一起来到联合国开发署附近散发上访材料,希望引起媒体关注,没想到被朝阳区所辖公安警察抓捕拘留5天,送到朝阳区拘留所后,因有严重疾病被拒收关押。但是刘成丽被当地截访人员绑架回当地后,被当地顺城公安分局,又以在北京公安机关处罚同一问题,同一理由再次对刘成丽做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顺城公安分局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超越处罚权限,完全是报复行为。
受害人刘成丽最后说:“单位每年招待吃喝,送礼几百万上千万,我一个因工受伤致残的妇女,却连最基本的生活生存保障都没有,面见领导汇报问题,反又遭更严重伤害,投诉无门,真是毫无人权可言,我希望媒体公开报道并采访,揭露政府的腐败、黑暗与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