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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黑龙江省腐败观察:拆解黑龙江卖官链(19)

2017年05月29日 综合新闻 ⁄ 共 66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学海 转自 财经 杂志
原载《财经》杂志2005年第9期
  □本刊记者段宏庆/文
  风起于青萍之末。
  2002年4月,距离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市东北100多公里的绥化市,市委书记马德因为涉嫌受贿,被纪检部门“双规”。当时,在办案人员看来,这不过是个百万元左右的受贿案件。
  谁也没有想到,黑龙江官场一场“大地震”由此肇始——从马德始,以韩桂芝为高潮,余震至今未息。
  2002年之前:马德隐现
  刘金龙→刘滨龙→丁志国→苗胜国→马德
  ◆2000年4月5日,东海龙宫内袭警案
  2000年4月5日晚11时,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四名巡警奉“110”指令,到哈尔滨市著名娱乐场所——东海龙宫洗浴中心查处嫖娼行为。东海龙宫总经理刘金龙及多名工作人员围攻殴打警察,并抢夺手枪。
  事后,刘金龙及其兄刘滨龙(东海龙宫的投资人,黑龙江省志诚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被审查。由此,志诚公司贷款疑点曝光,并牵连出有关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内部贷款业务的一连串问题。
  ◆2000年11月23日,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丁志国被“双规”
  丁志国1997年到哈尔滨市任农行行长,后任黑龙江省农行副行长,主管信贷。经检察机关侦查、法院审理查明,丁志国利用职务之便,曾13次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273万余元。
  2002年9月10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丁志国无期徒刑。
  ◆牡丹江制药厂苗胜国行贿案发
  在查处丁志国案件时,发现丁于1995年7月担任牡丹江市农行行长期间,借为贷款之机,曾收受牡丹江制药厂负责人苗胜国贿赂。
  ◆苗胜国牵出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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