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栋转自滨州市纪委
据滨州市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滨州市委批准,中共滨州市纪委对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延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延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使用公车;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
李延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心无敬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滨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滨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延民开除党籍处分;由滨州市监察局报滨州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滨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