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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观察 台湾迈入同性婚姻合法化

2017年05月25日 综合新闻 ⁄ 共 122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范华转自FT中文网

台湾能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社会,背后的路途至少走了30年,过程中也少不了保守派的反弹。

台湾司法院周三(5月24日)公布同性婚姻释宪案,宣告台湾现行《民法》婚姻规定“未能使同性别二人结合”,违反《宪法》保障的婚姻自由与平等权,这将推动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社会。

这次释宪源自于两份声请。2013年,台湾同志运动先驱祁家威与同性伴侣前往台北市户政机关登记婚姻时被拒绝受理,他不服各级行政法院判决,两年后针对《民法》条文“使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声请释宪。另一份声请,则来自台北市市政府,主张《民法》婚姻章牴触《宪法》保障的平等权。

台湾司法院在今年2月宣布受理以上释宪声请,并于3月24日招开由14位大法官组成的宪法法庭辩论。

根据释宪结果,台湾《民法》婚姻规定与《宪法》保障人民婚姻自由相违背。大法官援引国际医学组织研究,认为同性倾向并非疾病,而是未能见容于社会传统及习俗,现行《民法》也不符合《宪法》保障人民平等权利。另外,大法官认为,现行婚姻制度不以生育能力为要件,同时,同性婚姻亦可与异性婚姻共同稳定社会。

大法官要求,即日起的两年内,台湾有关机关应完成修法或立法,逾期未完成,同性婚姻可直接援用现行《民法》办理登记。

台湾同性婚姻能往前迈一大步,背后的路至少走了30多年。

1986年,台湾仍处于戒严时期,祁家威与同性伴侣希望办理公证结婚,遭到地方法院公证人拒绝。同年,祁家威因相关“问题”,被视为政治犯入狱关押。

30多年来,祁家威陆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同性婚姻。近十年,台湾也有不少立法委员曾提出修改《民法》相关条文。2015年开始,部分地方县市相继开放受理同性伴侣在户政资料上注记。

但这些尝试,都躲不了社会舆论、甚至是反弹。

特別是过去一年,台湾宗教团体以“破坏传统家庭价值”为诉求,要求各政党停止推动婚姻平权法案。这是蔡英文上台之后,未曾预期到的政治风暴,也是台湾社会在“蓝绿”争议之外,罕见的民意高度碰撞。

蔡英文曾在2015年竞选期间,公开支持“婚姻平权”,但面对去年台湾立法院讨论同性婚姻修法,在社会冲突最高点之际,蔡英文对外发言稿仅出现“尊重国会讨论,没有既定立场”的字句。

在今年3月宪法法庭辩论之际,代表政府立场的法务部部长邱太三,还曾提出同性婚姻不存在“我国数千年来社会对婚姻的规范”,引起婚姻平权支持者的强烈抨击。

这次释宪公告,台湾社会的纷争未必能画下句点。下一个受注目的焦点,将是同性婚姻会如何被纳入台湾法律,修改《民法》或另立专法,都有可能。后者选项,被部分婚姻平权支持者认为是一种法律上的歧视。甚至,紧接而来的教科书内容编辑或代孕合法化议题,一样都躲不了。

当台湾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在院内宣告完这份历史性的宪法解释案,进入梅雨季的台北开始下起滂沱大雨。立法院外,一边是彩虹旗帜在雨中狂舞,一边是保守团体高喊“危害台湾”。

(作者邮箱:silva.shih@ft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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