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转自博讯网
北京当局日前低调公布首个国家情报法草案,授予中国的情报部门大范围在中国国内外进行情报搜集的权力。路透分析,此举等同授权官方在调查国内外个人和团体时,可监控嫌疑人、突袭住所,并扣留车辆和设备。
美国之音报导,中国人大昨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草案)》,并向社会公众就该法案徵求意见。草案表示,情报工作施行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外,外国团体和个人若破坏中国国家安全,就必须接受调查,以监控外国和本国人民及团体组织,藉此维护中国国家安全。
草案称,只要“经过批准,经出示相应证件“,情报部门便可以进行审讯和搜查,即“可以向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了解、询问有关情况,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但没有说明要经过什么人的批准。在西方国家,这类行为往往必须经过独立司法程序的批准。
这项草案并显示,对于阻碍工作或洩露国家机密的行为,有关当局可建请在海关及边境进行检查,或采“隔离“及“行政拘留“15天以上。
据报导,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上台后,督促订定了大批有关国家机密和安全的法令,其中包括去年通过网路安全法、2015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及2014年通过反间谍法。此前有观察人士称,中国目前的国安部未来或会分为两个部门,一个叫国家反间谍总局,另一部分为国家情报总署。日前公布的草案中仅说中国将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分工协作、科学高效的国家情报体制“。 _(网文转载) (博讯 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