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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暴政下的农村妇女观察:反对性骚扰 广州女权活动者发起“人肉广告牌”活动

2017年05月09日 综合新闻 ⁄ 共 1139字 ⁄ 字号 中共暴政下的农村妇女观察:反对性骚扰 广州女权活动者发起“人肉广告牌”活动已关闭评论

陈燕儿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日前,广州女权活动者张累累联合妇女组织“新媒体女性”发起“我是广告牌,行走反骚扰”活动。截至目前,已有一百多人响应。张累累表示,性骚扰问题在中国十分严重,希望通过相关活动改变这一现状。

5月9日,是张累累发起的反性骚扰“人肉广告牌”行动的第9天。这一活动将持续五月一整个月,期间张累累每天都将带着广告出行。

长期关注性骚扰问题的张累累告诉记者,去年3月,她们曾计划发起一个反性骚扰广告的众筹,一个半月内筹得了4万块钱。但由于种种因素,反性骚扰广告最终未能上线。无奈之下,她决定以“人肉广告牌”的方式来进行宣传:

“我们其实一年前就在做反性骚扰的活动了,我们一年前就众筹了4万,准备做一个反性骚的广告。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遭遇了很多审核的要求,到现在广告也没办法上架。要么就说我们设计会引起市民恐慌,要么就说我们做公益广告要由政府才能发起,我们到最后也没有找到可以挂靠的政府部门。还有类似不能出现拳头、不能出现身体部位这些(要求)。我们觉得一年花费了很多力气在沟通上面,但是又看不到什么希望,就把人当成媒介吧,在人身上挂广告牌。”

张累累告诉记者,行动发出后目前已有超过23个城市,47批逾百名志愿者加入其中。他们手持写有“诱惑非借口,停止咸猪手”字样的广告牌,出现在不同的大街小巷。

中国的不少女性都曾遭遇过性骚扰。2015年《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问卷网”对1899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3.4%的受访者曾在公交车或地铁上遭遇性骚扰;51.7%的受访者遭遇性骚扰时,未得到他人帮助。其中,被触摸(35.5%)是受访者遭遇最多的性骚扰方式,其次是言语骚扰(19.8%)。

不过,在反性骚扰方面,中国的法律却存在着严重的空白。目前,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有相关规定,对于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样关注性骚扰问题的“女权之声”网络编辑熊靖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性骚扰的问题虽然十分严重,但不仅得不到重视,甚至反性骚扰的活动也会受到限制:

“她做的是(反对)公共交通的性骚扰,其实这个在国内是一个挺严重的问题,但是一直没有一个比较好的方法,或者看到各个地方的政府有决心去解决这个问题。包括对于这些民间的活动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限制。她们做广告筹款的时候我们就在关注跟进,但是过了一年多还是没有办法成功。他们(政府)可能觉得这不是一个主要或者重要的问题吧。”

熊靖希望, 能有更多人参与到这次的活动中来,同时希望在这一活动结束后有关部门能够有一定的作为,采取一些实际的行动以减少性骚扰这一现象的发生。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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