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燕云转自博讯网:几天前,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士州(省)州府所在地悉尼,举行了妇女维权集会,要求新州当局修改妇女怀孕后堕胎违法的法律条款。她们集会抗议的标语是:“我的身体我做主!”集会上有多位中国来澳大利亚留学的女士们出席并给当局的请愿信上也签了名。
一位研读媒体硕士的俞女士对本记者说了一句经典的话:“人自身的权利要靠自己来维护。一个人的参与也是有影响力的,人人都来参与那每个人的影响力合在一起就很强大了。要是人人都想着自己力量太小的话,那自己的权利永远永远就没有了。”
数百妇女和少数男士参加了大会,代表澳洲绿党的州议会议员法茹卡博士DrMehreenFaruqi发表了演说,她强调了妇女自身的人权不容别人来控制,现在仍在实行的这个处罚终止怀孕妇女的刑法条款已经非常不适宜社会发展的道德观和人权平等的理念,与澳大利亚自由民主的社会相悖,需要立即改革这项法律。
图片:州议会议员法茹卡博士DrMehreenFaruqi在集会展台宣传。王宁摄影
本次集会是由新南威士州妇女前行团Women'sMarch组织,新南威尔士州绿党党部GreenPartyNSW、社会主义联盟等多家组织团体联合支持举行。
图片:社会主义联盟的标语牌。牌子后面的先生是该联盟成员BlairVidakouich,他在做宣传。王宁摄影
澳大利亚新南威士州刑法1900规定:实施每一次堕胎(终止怀孕)是具有被惩罚性的违法行为,可以被判决入狱最多10年。期中用药物或者器械堕胎的可入狱达5年。一直沿用至今的这个刑法中规定了诸如不终止怀孕的有生命危险的孕妇和有精神疾病的妇女除外,和胎儿具有明显脑部和精神疾病等除外的条款。
图片:幸福的伍女士全家–全都是为了孩子。他们也很年轻,为什么就不为自己呢?王宁摄影
伍女士对记者说:“今天我带了全家都来了,让孩子体验一下这种维权的活动。”这位昔日的中国留学生透露,她总是很关注这种类似的活动,能参加的一定会来。她已经获得医学类学士学位并在悉尼一家医院就职,她还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还对记者说:“我参加这种活动主要是为了孩子。”对这类社会活动不感兴趣的她丈夫说愿意随着妻子来:因为“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孩子。”在交流中,伍女士专门提到了对她促动很大的去年中国出现被当局抓捕的维权五女杰的事件,她们是:郑楚然(大兔)、韦婷婷、李婷婷(麦子)、武嵘嵘、王曼。
图片:大会进行中。王宁摄影
议员法茹卡博士对本记者透露:“本月十一日星期四新洲国会上议院将辩论该项限制妇女人身自由权的法律条款的改革。”她说绿党议员全数投票赞同取消上述法条,工党议员是个人决定,而自由党却态度不明朗。法茹卡议员说:“我期待着当天就有投票结果。但是现在还不知道5月11日那天辩论的情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