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志银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中国大陆的城管,因粗暴执法而一直为人诟病。中国针对城管执法行为的新政策,在五一劳动节起正式实施。规定城管须配备记录仪,全程录像执法过程。有律师则认为,当局的做法能体现社会的进步,继续容许城管的不文明做法,将会加深官民矛盾。不过,有小摊贩担心新做法未能保障到民众的权益。
中国大陆近年来不时提倡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却未见成效。然而城管参与的拆迁等行动时,往往也因为暴力执法而为人诟病。2009年辽宁省沈阳市小贩夏俊峰与城管争执时,将两名城管人员刺死,及后夏俊峰被判死刑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针对城管执法行为而征求意见近半年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在5月1日五一劳动节起正式实施。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应持证件,同时也会配备记录仪,记录执法活动的过程。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城管和警察,数年前的一个联合驱赶无牌小贩行动中使用暴力,打伤了8名小贩,惹来逾千人围观抗议。当时参与抗议的其中一名小贩邹先生对本台表示,那次的冲突后,他决定不再做小贩,而是到了东莞打工。
他又说,他们只是做一点小生意,可是城管过去一直野蛮执法,令到他们经营艰难,无法生存。即使现在城管要配备仪器纪录全程的执法过程,但是邹先生却觉得做法幷未能保障到小商户或是小摊贩的权益。
邹先生说︰(新政策)很难平衡(城管和民众的矛盾)的,我告诉你,过去我们步行街有4个摊贩用手机录像(城管野蛮执法),都被砸烂了,而且不止一次了。城管打人的时候,可以不把视频拿出来的,对我们来说怎么说都是不公平的。
曾与城管发生冲突而被判刑的浙江省乐清市维权人士陈宗瑶表示,城管队伍的法律知识普遍不高,导致他们在执法的过程中经常使用野蛮或暴力的手段,导致与民众的矛盾越来越多。
陈宗瑶也不认为,针对城管执法行为而出台的新政策,是能立即改善与民众之间的关系。他说,老百姓为了生存去做一些小生意,也理解和明白城管是配合政府来工作,如果双方有一个很好的沟通渠道相互配合,而不是突击进行扫荡清场,那么就不会出现冲突的场面。
陈宗瑶说︰文明执法以前的政策已经有了,纪录仪器各方面都已经有的,现在只不过改动了一些。因为加入城管队伍这些人,一般都不是佷懂法的,(新政策)说句不好听的话是换汤不换药。新政策出台能加强管制,但是过去的一些执法不可能到位的,现在暴力执法在中大陆很常见的。底层的民众为了生存,执法队伍首先做到文明,但肯定民众都会理解的。
陈宗瑶和儿子在浙江省经营餐馆,怀疑因招牌名称“宪政面馆” 而受到官方打压。2015年5月底,乐清城管以有碍巿容观胆为由进行强拆门前的灯箱招牌,陈宗瑶父子因此与城管发生冲突。其后陈宗瑶被控“涉嫌妨害公务罪” 判刑10个月、缓刑1年半。
维权律师黄汉中指出,城管的野蛮暴力执法体现了体制内的不良行为,城管利用公权力欺压百姓,更成为一种常态。他对新出台实施的政策表示欢迎,认为体现社会进步的一面。
黄汉中说︰各地暴力执法情况非常普遍,目前的新规定就是因为社会各种恶性案件曝露以后,社会的反响强烈。不管是在一种甚么情况下,这是一种改制。对于这种改制虽然我们认为,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城管,但是毕竟也是在社会压力下的自我改善,这也是一种社会进步。
黄汉中认为,尽管政府有意透过改善城管的形象,从而减少民怨,但是有关的新政策也需要城管队伍的配合的依法进行,否则新政策如同虚设。
(特约记者:丁汶琪 责编:石山、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