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4 中国民主党员田军海转自界面新闻
一宗涉及案值逾千亿元并引起广泛关注的陕北煤田产权案,在持续了12年漫长诉讼后,终于迎来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
《中国经营报》最新的一篇报道称,就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落幕次日,最高院对凯奇莱(榆林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西勘院(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诉讼案作出终审宣判,最高院认定凯奇莱与西勘院合同有效,维权近十二年的民营企业(榆林凯奇莱)胜诉。
该案肇始于2003年,当时凯奇莱与被上诉人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以下简称西勘院)签订勘查合同。凯奇莱在此后的勘查中探明,位于陕西榆林榆阳区与横山区境内面积340平方公里的波罗井田,有储量近20亿吨煤炭。
在发现探明储量不久,西勘院提出与凯奇莱终止合同,双方开始引发纠纷。在陕西省政府部门协调下,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2005年11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也多次介入协调,并下发65号文,同意双方合作勘查,并同意勘查工作结束后,将探矿权转入双方合资成立的新公司或转入“凯奇莱公司”,进行后期开发。
就在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时,又横生枝节,导致了纠纷进一步加剧。
2006年,西勘院在未提出与凯奇莱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与香港一家公司在同一标的上签订合作勘查协议,同时,陕西省发改委下发批文确认了这一项目。
批文导致的结果是:2006年4月14日,在与凯奇莱的合同未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西勘院与香港公司签订关于“波罗井田”合作勘查合同书。在西勘院与香港益业签订的合作勘查合同书中,双方合同约定,精查工作由香港公司出资,西勘院只负责勘查,所取得的勘查成果和由此所产生的探矿权增值全部为香港益业所有。这意味着,香港企业不仅取代了凱奇莱的利益,也让西勘院无法获得该项目的任何收益。
凯奇莱公司就此上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继续履行2003年签署的合同。
2006年10月19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凯奇莱与西勘院于2003年8月25日所签订的合作勘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合同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判决凯奇莱胜诉。但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判决书披露情况,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在对凯奇莱与西勘院合作合同依法备案后,又对西勘院与另外企业形成的合同也进行备案。
一审判决后,西勘院不服判决,上诉至最高院。
2009年11月,最高院将此案发回陕西省高院重审,重审后,陕西省高院于2011年3月30日作出判决,认定合同无效。
凯奇莱公司不服重审判决,上诉至最高法院。此案于2013年6月2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后休庭。
而在法庭之外,2011年8月19日,凯奇莱法定代表人赵发琦被榆林市公安局抓捕,在看守所133天后取保候审,后判无罪。
2017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由于案值巨大、涉及到陕西省多个部门,且案件当事人赵发琦实名举报多名官员,所以此案备受外界关注。
日前,界面新闻独家专访了榆林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赵发琦。
界面新闻:判决结果是什么时候出来的?
赵发琦:这个判决结果是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落幕次日也就是2017年12月21日出来的。至今近一个月了,我并没有主动对外公布,直到有媒体关注到判决书。
界面新闻:最高院作出判决,认定凯奇莱与西勘院合同有效,令后者继续履行。您对这个结果满意吗?
赵发琦:谈不上满意或不满意。你也看到,这个判决结果是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落幕次日出来的,也就是2017年底。判决书出来后,我没有大肆庆祝。
界面新闻:为什么?
赵发琦:想想看,一个案子,二审本来3个月就能完成,结果审理了十几年。这个案子经历了6任省长、3任省高院院长。一个民企耗了十几年,我能说满意吗?我对很多人说过,我对这个结果,表示沉默。
界面新闻:拿到判决结果后,你自己最深的感受是什么?
赵发琦:社会应该遵从契约精神,法治与公平的前提是契约精神。
界面新闻:这个案子对您个人和公司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赵发琦:这十几年来,能支撑到现在全靠我自己心态比较好。从2006年开始,我一次都没上访。我知道我只是个草根,知道力量对比的悬殊,所以我该吃就吃,该喝就喝,活得越健康就越有战斗力。我是1966年出生的,现在只有四五根白头发。
界面新闻:最高法判决书出来后,接下来做作什么?
赵发琦:接下来我就按照最高法院的判决,继续履新合同,要回我的权益,加快煤矿开采、经营的步伐。
界面新闻:千亿元凯奇莱矿权争夺案,中间波折不断,这次最高法能最终判定凯奇莱胜诉,你认为最大的原因是什么?
赵发琦:我只能这么说,感谢本届中央领导提倡的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