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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关系被迫害观察:中共发明:强迫儿子当着凶手们的面杀害其父

2017年04月26日 综合新闻 ⁄ 共 92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肖玉珠转自:看中国网

1968年6月2日,“在乱打、乱杀成风的情况下,永福县堡里大队革委会召开的群众批斗大会上,发生斗打死黄广荣后,又逼其子黄明新用菜刀将其父的头割下祭墓,然后又将黄明新打死的惨剧。”

成百上千例黑五类和422派的妻女被强奸的案件。其中不少都先是中共的党员干部“杀父奸女”、“杀夫奸妻”、“先奸后吃”。

广西文革中发生过,还进一步劫财绝户。以下便是《档案》中的两个典型案例:“1968年6月23日,武宣街圩日,约中午时分,武宣镇对河生产队李炳龙等人用铁线把黎明启、黎中元、黎中杰的脚扣住(只能艰难的走动),还用绳子捆颈绑手。……李炳龙等人片刻即将被游斗者活活敲死。将尸体拖至黔江边,黄启焕等人剖腹取肝,割生殖器后,弃尸于黔江。同日夜间李炳龙伙同韦炳文,左伯洪、韦志华轮奸黎明启之妻,并抄家洗劫财物一空。”“1968年4月25日。浦北县北通公社定更大队分四批杀了二十四人,并剖腹取肝煮食饮酒。全社被杀害一百八十人,凶手刘维秀、刘家锦等人把刘政坚打死后对其未满十七岁女儿进行轮奸,然后打死,并剖腹取肝,切乳房,割阴部。”

对这些受害者活下来的妻女们来说,惨无人道的精神折磨还没有结束。他们的亲人被杀后,他们常常被干部勒令“改嫁”,还要交付一大笔“改嫁费”。

〈浦北县“文革”大事记〉里就有这样的记载:1968年4月13~15日,“浦北县北通公社旱田大队革委主任策划杀害二十二人,杀人前,搜刮死者的家产,杀人后,规定地、富寡妇及其女儿出嫁需经过‘双打’委员会批准(‘双打’即打击现行反革命、打击投机倒把)。张玉使、符冠英、何迁兰、卢秀珍等四人改嫁时被交改嫁证费和两女出嫁费八百九十四元。旱田大队杀人前后共索取受害者钱物三千零六十六元四角一分。”更有甚者,“文革”中资源县革委会共收“看守费”、“关押费”、“专政费”、“改嫁费”等罚款八万三千元,其中向死者家属征收的达三万五千元。这些钱又全部被杀人凶手们大吃大喝掉了……

何为人间地狱?广西“文革”便是。看完这套《广西“文革”档案资料》,我们才会对毛泽东的文革曾把中国引向了一个怎样的民族大劫难的有切肤之痛,才会决然唾弃今天中国的任何上下层毛派分子还要把文革作为人间天堂来继承、怀念的种种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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