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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暴政观察员:洛阳“打黑”村支书遭判刑 家属伸冤5年无门

2017年04月16日 综合新闻 ⁄ 共 161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万进强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河南洛阳市洛宁县陈吴乡韦寨村村支书韦耀武,5年前被当地司法机关以“涉黑”罪名判刑。两百多村民近日联署致信最高法院,要求对该案进行重审。韦耀武的家人和辩护律师表示,这是一起颠倒黑白的冤案。

韦耀武的小姨何慧玲4月13日向自由亚洲电台投诉,她的侄儿韦耀武被当地高官以莫须有的罪名,一审判刑14年。当事人经过上诉,二审判刑13年。

5年来,家人无数次到北京上访,但无人理会。她说,已多次实名控告洛阳市政法委副书记尤清立、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编造惊天假案,打击迫害洛宁县70个无辜村民,滥用职权、操控司法。在“韦耀武案”判决书中,39名被告,6人被判刑,31个所谓在逃人员,不了了之。甚至有人不知自己属“在逃人员”,生活如常。她说:

“在这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公检法人员涉嫌刑讯逼供,篡改口供,编造假口供。我们也控告河南省三级法院,包庇纵容洛阳市两级政法委书记,充当尤清立、张廷璞的看门狗。河南省长期以来滥权当道,司法腐败,已经把我们家逼上绝路。等有一天,我们家也出现贾敬龙、于欢这样的事件,希望大家把事实真相公之于众,知道我们是为什么走到这条不归路上的”。

据了解,洛阳市司法部门对“韦耀武案”的取证、审理等过程,以及当局未审先定罪的处理手法,引起许多人的不满。

韦耀武委托的辩护人颜福民律师13日接受本台采访。他对当局的宣判表示愤慨,。他认为这是一个典型的践踏共和国法律,无法无天的案件,办案过程令人发指,后果严重:

“作为一个律师,出于执业本能和做人的道德底线,这个案件让我非常生气。这个案件从刚开始,完全就是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案件。政法委书记可能看上某一个人不顺眼,个人处于什么动机,咱说不清楚。但他马上把人定成黑社会,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什么手续都没有,满大街贴布告,以谁谁谁为首的黑社会组织。马上就有公安局组织,调动武警武警部队,调动特警防暴队开始去抓人。就是按照领导的黑名单,抓这个抓那个”。

新华网2012年2月27日引述河南省洛宁县公安局通报称,该黑社会团伙作案时间前后横跨20余年,主要涉案人员多达40余人。还称,程伟鸽犯罪团伙的一些伤害案件和侵占矿山案件,牵涉到以韦耀武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2月22日凌晨,洛宁县公安局出动400余名民警,对这一犯罪团伙的2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抓捕,其中20人落入法网。

颜福民律师说,1997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就已经明确规定,不经人民法院定罪,不能说有罪。但是,当局动用媒体大肆报道,造成既成事实:

“当地有些媒体记者可能不了解案件情况,大肆宣扬 ‘重拳出击,雷霆行动’,一举捣毁抓获多少犯罪分子,盘踞在当地为虎作伥、为非作歹二十多年的黑社会组织。抓到之后,立案手续都没有,开始罗列编织证据材料”。

执业二十多年的颜福民说,当他会见当事人后又到村内调查,发现韦耀武在村内口碑极佳,绝非当局口中的黑社会首脑。该村村民韦兴杰对记者证实了这个说法:

“协助村里农民盖房子,我们说什么都没用,应该是被诬陷的。”

在庭审中,韦耀武被指怀疑别人偷电瓶拨掉别人十个指甲盖。经过证人作证,当局将此改为“非法拘禁”。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的颜福民律师说,所谓非法拘禁因为10多年前,韦耀武在村内发现怀疑盗窃者。当时已经报警,但出警警员在压力下编造证据。当年被公安局指为“在逃人员”的韦良敏对记者说,该案让人匪夷所思:

“这个案子办得有点糊涂,全村人都被冤枉了。他在村内当支书时候,做了不少好事,他为村民办了不少事。为村里修路,他经常做好事。当时的领导为了政绩,诬陷他。上次开庭的时候,我愿意给他作证,结果不让我出庭”。

何慧玲说,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为了政绩在当年“唱红打黑”时期编造假案,对涉案人员采取刑讯逼供、篡改口供、编造假的受害人等手段,栽赃陷害。她曾多次到北京最高法院上访,并在网上公开实名举报涉案官员,但至今无人调查。她表示,自己对上述言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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