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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腐败观察:江西赣州抗强拆锄杀乡官案 明经国被以故意杀人罪批捕

2017年04月09日 综合新闻 ⁄ 共 38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盛福平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江西赣州消息:江西赣州抗强拆、锄杀乡官的6旬农民明经国现已被当局以“故意杀人罪”批捕。此前他是被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的。

海外的维权网4月8日发布的相关逮捕通知书图片显示,明经国是于3月27日被批捕的。据悉,3月17日,赣州南康乡人大主席卓宇和村干部多人再次到村民明经国家,强拆明经国祖屋,遭到反抗。卓宇被明经国用镰铲击伤,因伤势过重送医后死亡。3月18日上午,明经国被抓获,后被刑事拘留。

此案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许多网友为其声援。明经国的辩护人郭莲辉律师、刘文华律师曾发公告称:他们将恪尽职守、严肃认真地履行律师职责,坚定不移地维护明经国的合法权益。追求明经国合法权益的最大化,不追求舆论关注最大化,更不追求律师利益最大化。力求通过辩护工作,帮助实现习近平主席提出的“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责编:寇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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