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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黑龙江省腐败观察:拆解黑龙江卖官链(1)

2017年03月21日 综合新闻 ⁄ 共 58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学海 转自 财经 杂志
原载《财经》杂志2005年第9期
  在卖官的需求与供给都具备的情形下,卖官买官却并不必然形成“市场”。事实上,除绥化的不少地区都存在官员升官与保官的现实需求,也存在“一把手”垄断性地决定组织人事的制度安排,但尚无证据显示卖官市场系统性地存在。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规模化的市场交易和均衡价格是如何形成的。
  不容忽视之处在于,在马德案中,除了买官卖官者,上级组织部门至少“不作为式”的庇护和下级官员复制卖官交易,是官位卖买“市场化”、“规模化”的两大必要条件。
  众多研究发现,下游腐败拓展几乎是必然的、自发的行为。既然官位可以买卖,则“投资”必然要求“回报”;加上买官属于非法的高风险投资,因而需要更高的“风险贴水”。
  在这一套基本逻辑下,下游腐败将更为严重。相比之下,卖官向上游的延伸却存在不确定性。因为上级组织部门毕竟具有两大基本职能:一是决定卖官者本人的权力稳定性,即作为省管干部的马德能否持续拥有卖官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省委组织部;二是决定了卖官交易是否可能被撤销,比如买来的县委书记、县长虽与省级组织人事部门隔了一层,但省级组织、纪检部门毕竟具有对其命运的否决权。
  很不幸的是,在马德案中,省级部门的糜烂同样令人震惊。腐败向下游拓展的同时向上游延伸,确保了卖官成为“链条”,偶然交易逐步演变为标准化交易的市场,均衡价格在市场上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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