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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管滥用暴力观察:武汉拍照城管执法被打

2017年03月20日 综合新闻 ⁄ 共 112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黄文锋转自大纪元网

【大纪元2017年03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天宇综合报导)路遇城管暴力执法,武汉刘先生拿出手机拍照,不料遭到围殴,不但肋骨被打断,眼睛也被打伤,事件曝光后引发民愤。

据《中国青年报》报导,3月3日下午,刘先生骑着电动车,载着7岁的女儿回家。在小区门前,他看到几名城管人员正在追赶一名女菜贩。

“他们要没收婆婆的菜,把菜放在地上用脚踩,还拎了两袋子走。”刘先生说。

见到城管粗暴执法,刘先生掏出手机拍下了两张照片,不料被城管发现,在刘先生准备离开时,城管们将他拦下,并要求他把手机交出来。刘先生拒绝,一群人就将他拉下电动车开始拳打脚踢。

监控录像显示,参与殴打刘先生的共有5人,其中有人穿着城管协管员制服。

经医院诊断,刘先生被殴打致肋骨断裂、右眼突出。

事件经武汉当地媒体曝光后,引发民众愤怒。舆情压力下,武汉市硚口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回应,责成相关部门展开调查。

官方还称,其中两名“协管”行政拘留10天、另外两人行政拘留5天。

对于官方的调查和处理结果,网民们普遍表示难以接受。

大部分观点认为,当局的处罚过轻,敷衍了事。

广西南宁网民说:“肋骨断裂已构成刑事案件,却只是行政拘留,权利集团可真会为自己的走狗徇私枉法!”

“殴打致肋骨骨折,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积极赔偿可以争取缓刑。”

“这都是公开的说辞而已,事实上谁被拘留了谁被辞退了,能公开吗?能查到吗?骗骗你们而已。”

此外,也有不少网民指责当局只会用“协管”做替罪羊。

“打人永远都是临时工,我就想问,临时工有执法权吗?”“能不能换句台词?”

山东菏泽网民说:“机智的我早就猜到官方回答的内容了!”

云南网民说:“这些流氓都是从当地一些小混混和两牢人员中召集来的,你去查,十个有九个名声都不好,只是临时工而已,表面上开除了,过两个月又去当协警了!”

一位名为周蓬安的网民在天涯社区发文称:去年7月,公安部针对现场执法如何规范处置进行视频培训。指出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城管执法的对抗性肯定不及公安,因此更没有不让他人拍摄的理由。这些协管之所以对拍摄者大打出手,就因为自己干的龌龊事不能让市民记录在案。

文章还指出,武汉“城管打人事件”所暴露出最为严重的问题是5名协管竟独立执法。按照《行政执法法》的要求,执法者是需要有执法资格的,而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是没有资格取得执法证的。那么,这5名协管员在没有正式城管队员带领下就上街执法,也就不具备合法性。

奇怪的是,武汉官方通报中并未提及执法权问题。难道武汉协管特殊,有独立执法权?#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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