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长明转自中文网
为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2005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该文件规定: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简称“两免一补”)。
从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河北省全部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秋季不再收取课本费,同时规定享受这一政策的学生包括:农村(含县镇和市辖区所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农垦、林场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河北省南和县的16所民办中小学,因“民办”身份,1万多名学生,在2007年未能享受到“两免一补”政策。
一万多学生无法享受“两免一补”
2008年7月23日下午2点多,艳阳高照。
河北省南和县银桥中学校长张秀起坐在简陋的办公室里眉头紧锁,内心如同被曝晒在阳光下一般痛苦,学校初一年级秋季计划招生200人,从6月底开始忙活到今天,才有50多人报名……
“只因我是民办学校,不能享受到国家‘两免一补’的好政策。”张校长一脸的无奈。今年53岁的张秀起曾在公办学校当过七八年的民办教师,后来搁下教鞭出去闯荡。因“割舍不下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那份感情”,2000年,他又同朋友一起创办了寄宿制民办学校―――银桥中学。
“当时公办学校普遍不景气,农民兄弟们愿意让孩子接受好的教育,因此主动送孩子到管理比较严、教学质量相对好的民办学校读书的很多。”张秀起回忆说,2005年是银桥中学最辉煌的一年,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三,学生达到了1500多人,仅初中学生就有800多人,令当时只有500多学生的南和县二中眼馋不已。
现任南和县教育局党支部书记李志奇回忆,当时的银桥中学,无论在管理还是教学质量上,都是相当好的,其办学规模也居全县民办学校之首,“我还给它授过奖牌呢”。但从去年河北省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免收学杂费、免收课本费和对家庭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后,大量学生从民办学校“流”走了。
“这里面有实行计划生育农村人口减少的因素,但民办学校的学生不能享受‘两免一补’是一个重要原因。”张校长皱着眉头说,如今孩子到公办学校读书,没有学杂费,不用自己掏钱买课本,家庭困难的住宿生还有补助,而到银桥中学,小学一年级一年下来要拿520元学费、100元住宿费;初中一年级全年800元学费、100元住宿费,另外课本还要自己掏钱来买。张为此深感不平:“我们的学生也都是农村娃,为什么不能平等地享受‘两免一补’?”
和张秀起有同感的还有南和县其他15所基础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负责人。从2006年底开始,16所民办学校的负责人常聚在一起讨论如何争取权益。省民办教育协会的李建通会长比较支持他们,也认为将农村民办学校踢出去不妥当,但又无能无力。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三条指出:“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指出,到2007年,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所以,按照中央政策,农村民办中小学也应享有“两免一补”。
2007年1月,《河北省南和县16所民办中小学关于要求学生享受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的请求》曾递交有关部门。南和县16所民办学校的负责人一致认为,无论从哪一方面考虑,河北省落实“两免一补”政策都不应该把民办学校的孩子们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