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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强拆观察:上海浦东新区建设局用镇政府的房屋给被拆迁户朱金娣

2017年02月22日 综合新闻 ⁄ 共 271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郑路路转自博迅网
我的家原位于上海浦东新区歇浦路三荣西路11号私房(原杨浦区),2002年旧区改造来改善人民的居住环境,当时本基地算人头费安置,每一个人头费是11万,我家老小四代八口人再加二个独生子女共10个人,而动迁公司用22万4仟多连一户人家的居住房也买不到,反而降底了我家老少四代人三户人家的住房环境。因未达成协议在2002年9月16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局用浦东新区合庆镇人民政府的房屋裁决给我家老少四代三户人家,开发商无房源用浦东新区合庆镇人民政府房屋来安置我们。

下面图片是浦东新区合庆镇人民政府的产权证和建设局对我家进行裁决的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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