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星星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在贵州,南明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活石教会成员张秀红有期徒刑5年。同案的另一成员潘丽娜被判刑3年,缓刑4年获释。张秀红的丈夫表示,法官曾以缓刑哄骗张秀红认罪,结果却重判。张秀红不服将上诉。另外,被云南大理市警方指控,基督徒凃燚从事“邪教”活动。
贵州活石教会执事会主席兼会计张秀红2月1日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判刑五年,另一位被告潘丽娜被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决书下达后立即获释回家。张秀红的丈夫陈祖凯2月17日告诉自由亚洲电台,他获悉判决结果后,感觉遭到欺骗:
“这次判决,我觉得有被欺骗的感觉,因为在庭前,一位法官特地叫我和她(妻子张秀红)做了一次沟通,意思是让秀红认罪,认罪可以判缓刑。而且举的例子就像起诉书讲的一模一样,如果不认罪就判实刑。开完庭以后,叫我们马上把辩护词交上去,说年前(农历年)就可以放人。今天早上我到法院去找周法官,周法官说这不是他一个人的决定。然后推荐我找他们院长,和张院长约定是中午11点钟见面,但到12点他都没有露面”。
南明区法院张院长叫陈祖凯下周到法院去,听他解释原因。正在外地出差的代理律师李贵生对本台说,法院的判决荒谬:
“这个是我们也没有想到的,这个判决太混了,我认为这就是迫害。因为她们两位被告人部分主从关系,起诉书也没有分主从关系。怎么搞成一个判刑五年,一个是缓刑。
判决书指张秀红伙同潘丽娜,使用刷卡机套取现金,认定张秀红是主犯,潘丽娜是从犯。代理律师17日在上诉状中表示,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五年有期徒刑,完全是利用法律的名义对上诉人进行宗教迫害,本判决是一个以欺诈行为实施的判决。上诉人认为,本判决借法律之名实行宗教迫害之实,实在是一个没有原则的,违反法律规定的判决,请求上级法院给予纠正。
2015年7月,张秀红被当地公安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其后活石教会三位信徒的银行帐户被警方冻结。16年9月1日,张秀红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捕。当局指张秀红在经营的美容店内,利用刷卡机套取现金。
北京家庭教会圣爱团契长老徐永海,对张秀红被重判五年徒刑,认为法院不公正。他说:
“我觉得这完全是对宗教的逼迫,打压教会,打压基督徒。具体案情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当年我们被判刑那件事情来说,我们仅仅是把拆教堂的事情,基督徒被打的事情,写成文章说出去了。他就这么愣判,检察官就这么愣起诉。根本不讲法。同样在活石教会,他们(当局)也完完全全是不讲法的,应该是根据上边的某些精神,尤其在教会案件上,他们不讲法”。
有500多名信徒的活石教会于2015年底被当局取缔,该教会仰华牧师上个月被判刑两年六个月,苏天富牧师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在云南大理,被拘留近三个月的湖南基督徒凃燚,被指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逮捕后,案件于上个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凃燚委托的代理律师任全牛17日告诉本台,他连续两天到检察院复印案件,也见过当事人:
“上午不到九点到检察院向昨天那样继续复印卷宗,整个一上午,12本案卷复印完了。这里面有很多荒唐的内容,但是还有很多涉保密的材料。2400页,12本卷,确实里面有很多问题”。
任律师说,其中有不少重复内容,莫须有的指控更多。包括基督徒很多正常的聚会,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材料都属于圣经内容,或者学习圣经的笔记,都被当成邪教物品:
“但是我印象很深的凃燚提到,(审员)文凃燚,凃燚说他们是宗教活动,他(审讯员)说,宗教活动就应该去国家指定的地点进行。也就是说去三自教会,不去的话,他的逻辑就是,你违法、甚至是犯罪,就是破坏法律实施”。
同案的另一位基督徒叫苏敏,来自于云南楚雄地区。现年36岁的涂焱,户籍地在湖南省湘阳县樟树镇,她和父母等全家信奉基督教。多年前,涂焱离乡到云南大理谋生,后与朋友经营一家客栈,并参加基督徒敬拜活动。去年10月22日,涂焱等5名信徒被大理市公安抓捕,其中3名当地人已获取保候审。